七年
從戀愛到結婚,我們在一起七年。
七年里,他對我好得無可挑剔。
我考研那年壓力大,每天失眠。他每天晚上十一點準時給我打電話,也不說什么,就問今天學了什么,吃了什么,有沒有不開心。有時候我煩了,不想接,他就發消息:“那我不吵你,你早點睡。明天想吃什么?我給你帶。”
我考上研,他比我還高興。請我吃了三天飯,每天換一家館子,恨不得把整個城市的好吃的都讓我嘗一遍。
畢業那年我進了林氏集團——那是我爸的公司。他不想讓人說閑話,從基層做起,沒告訴任何人他和我的關系。每天擠地鐵上班,加班到深夜,一個月拿幾千塊的工資。
我媽看不上他。
“一個窮小子,能給你什么?”
我說他對我好。
“對你好有什么用?他能讓你過上好日子嗎?”
我說我能。
我媽氣得摔了電話。
那天他來接我下班,看見我眼睛紅紅的,問怎么了。我說沒事。他不問了,拉著我的手,走得很慢。
走到我家樓下,他忽然說:“**,我會努力的。我會讓**媽看得上我。”
我抬頭看他,他的眼睛很亮。
那年年底,我們偷偷領了證。沒辦婚禮,沒告訴任何人。他租了個小房子,我搬進去,兩個人擠在四十平米的出租屋里,每天晚上一起做飯,一起看電視,一起聊以后的日子。
他跟我說:“等我有錢了,我給你買大房子,買你喜歡的車,買所有你想要的東西。”
我說:“我不要那些,我只要你。”
他笑了,抱緊我。
那時候我真的這么想。只要他在,我什么都不要。
但人總是會變的。
第三章 裂痕
改變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的?
大概是從我接手公司之后。
我爸年紀大了,把林氏集團交給我打理。我從一個普通職員,一夜之間變成總裁。每天開會、應酬、出差,從早忙到晚,連周末都在加班。
他還是那樣。在一家小公司做技術,工資不高,但穩定。每天按時上下班,周末在家做飯,等我回來。
可我很少回去了。
有一次我出差半個月,回來的時候他在機場接我。手里捧著一束
精彩片段
現代言情《他站在雨里,我走了后門》是大神“滕志”的代表作,周硯白林昭是書中的主角。精彩章節概述:卷一·初雪第一章 初見我叫林昭。二十四歲那年,我在校門口的奶茶店遇見了周硯白。那天下了那年冬天的第一場雪。店里沒什么人,我趴在柜臺上刷手機,聽見風鈴響,頭也沒抬地說“歡迎光臨”。他站在門口,半天沒出聲。我抬起頭,看見一個穿黑色羽絨服的男生,頭發上落著雪,臉凍得有點紅,正盯著我看。“要點什么?”我問。他愣了一下,說:“原、原味珍珠奶茶。”我低頭點單,收錢,做奶茶。遞過去的時候,他接過去,沒走。“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