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簡介
主角是林薇林薇的古代言情《末世大佬回古代養家》,是近期深得讀者青睞的一篇古代言情,作者“福福福林”所著,主要講述的是:末世已死,活在當下。,基地彈藥告罄。她站在殘破的城墻上,手里握著那把卷了刃的唐刀,刀身上黑綠色的喪尸血已經結成厚厚一層痂。,密密麻麻的腐爛面孔在月光下涌動,嘶吼聲震得人頭皮發麻。“林隊!”身后有人喊她,“西墻塌了!”,只盯著十米外那頭三米高的喪尸王。那東西渾身覆蓋著骨質甲殼,一雙灰白的眼睛正直直地盯著她——或者說,盯著她身后的方向。。,握緊了刀柄。“林隊!”那個聲音更急了。“聽見了。”她說,聲音沙...
精彩內容
末世已死,活在當下。,基地**告罄。她站在殘破的城墻上,手里握著那把卷了刃的唐刀,刀身上黑綠色的喪尸血已經結成厚厚一層痂。,密密麻麻的腐爛面孔在月光下涌動,嘶吼聲震得人頭皮發麻。“林隊!”身后有人喊她,“西墻塌了!”,只盯著十米外那頭三米高的喪尸王。那東西渾身覆蓋著骨質甲殼,一雙灰白的眼睛正直直地盯著她——或者說,盯著她身后的方向。。,握緊了刀柄。
“林隊!”那個聲音更急了。
“聽見了。”她說,聲音沙啞得像砂紙劃過玻璃,“你們帶人往東撤,進地下工事。”
“那你呢?”
林薇沒回答。她只是扯了扯嘴角,露出一個不像笑的笑。
十年了。
從末世降臨的第一天起,她就一直在逃、在躲、在殺。她見過人性最丑陋的樣子——為半塊餅干出賣同伴的父母,把孩子推出去擋喪尸的成年人,在避難所里設局吃人的**。
她也見過人性最后的光——把最后一口水分給傷員的老人,用身體堵住缺口的士兵,臨死前還在笑著安慰孩子的母親。
她不知道自已算哪種人。
她只知道,她答應了要守住這道墻。
“林隊——”
那個聲音被一聲震耳欲聾的嘶吼蓋過。喪尸王動了,尸潮像潮水般涌來。林薇來不及多想,縱身一躍,唐刀直刺向那顆丑陋的頭顱——
刀鋒刺入的瞬間,一股巨力將她整個人掀飛。
劇痛從胸口炸開。
她在半空中看見自已的血,在月光下劃出一道弧線。
然后是無盡的黑暗。
黑暗里,她好像聽到有人在說話。
“姐……姐……”
是個孩子的聲音,很小,很弱,像是怕被人聽見。
林薇想睜開眼,但眼皮重得像灌了鉛。
“姐,你快醒醒……奶說你再不起來,就把咱家的鍋端走……”那個聲音帶著哭腔,“鍋端走了,娘就沒法喝藥了……”
鍋?
娘?
林薇混沌的大腦捕捉到兩個完全陌生的詞。末世里沒有“鍋”,只有軍用便攜炊具;更沒有“娘”,只有“媽”——而且大多數人早就沒媽了。
她拼命想睜開眼睛。
眼皮終于掀開一條縫,入目的是一片昏暗。
茅草。
她看見的是茅草。
一根根枯黃的茅草鋪在頭頂,有幾處還透著光,能看見外面灰蒙蒙的天。她盯著那些茅草看了足足五秒,大腦一片空白。
末世十年,她住過地下工事、廢棄大樓、改裝集裝箱,甚至住過下水道。
但從沒住過茅草屋。
“姐!”那個聲音突然拔高,帶著驚喜,“姐你醒了?!”
林薇艱難地轉過頭。
一張小臉湊在她眼前,瘦得顴骨突出,臉色發黃,但眼睛很大,里面盛滿了驚喜和擔憂。是個小男孩,看著五六歲的樣子,穿著一件打滿補丁的灰布衣裳,袖口磨得起了毛邊。
他正用袖子給她擦臉。
那袖子黑得發亮,不知道多久沒洗過。
林薇下意識往后躲了躲,腦子飛速運轉。
她記得自已刺穿了喪尸王,記得自已被撞飛,記得自已應該死了。
所以這是哪兒?
天堂肯定不是這個畫風。地獄?地獄里有小孩?
“姐?”小男孩被她躲開的動作弄得一愣,眼眶立刻紅了,“姐你是不是還難受?你別死,你別死……”
他說著說著就要哭。
林薇頭皮發麻。末世十年,她見過無數種死法,但最怕的就是小孩哭——哭聲會引來喪尸,這是刻進骨子里的本能。
“別哭。”她開口,聲音沙啞得嚇人。
小男孩立刻捂住嘴,眼淚卻還在往下掉。
林薇閉了閉眼,深吸一口氣,忍著渾身的酸痛坐起來。
這一坐,她愣住了。
這不是她的身體。
她的手——她原來的手,掌心有厚厚的老繭,虎口處有一道被喪尸抓傷后留下的疤,指節粗大有力。
但這雙手,又瘦又小,皮膚蠟黃,指甲縫里還嵌著泥,指尖有幾道剛結痂的小口子。
她低頭看自已。
一件灰撲撲的粗布衣裳,打著補丁,空蕩蕩地掛在身上。再往下,是一床薄得透光的舊棉被,被子上全是補丁,有幾個地方棉花都露出來了。
她抬起頭,環顧四周。
土墻。泥地。漏風的窗戶——其實就是一個方形的洞,用幾根木條釘著。墻角堆著幾個豁了口的瓦罐,一張三條腿的桌子靠墻放著,缺的那條腿用石頭墊著。屋子小得可憐,她一眼就能看全。
空氣中彌漫著一股說不清的味道——潮濕、霉爛,還有一點草藥苦味。
林薇坐在那里,大腦徹底死機。
“姐?”小男孩小心翼翼地拉了拉她的袖子,“你……你是不是餓了?鍋里有野菜糊糊,是娘早上煮的,我給你盛……”
他說著就要爬起來。
“等等。”林薇一把拉住他。
小男孩被她拽得一趔趄,眼里的淚又要往外涌。
林薇盯著他,一字一頓地問:“這是哪兒?”
小男孩被她問愣了:“這是……這是咱家啊。”
“什么年代?”
“啊?”
“我問你,現在是什么年月?”
小男孩被她嚴肅的表情嚇住了,結結巴巴地說:“是……是大靖朝,建元十八年……姐,你是不是撞到頭了?昨天你從山坡上滾下來,頭磕在石頭上,流了好多血……”
大靖朝。
林薇閉了閉眼。
她沒穿到未來,也沒穿到什么奇怪的異世界。
她穿到了古代。
真正的、歷史上的、沒有喪尸的古代。
這時,里屋傳來一陣窸窸窣窣的聲音。
一個虛弱的女聲響起:“阿薇……是阿薇醒了嗎?”
小男孩立刻跑過去:“娘!姐醒了!”
林薇順著聲音看過去。
里屋比外間還要昏暗,一張用木板搭成的床上,躺著一個婦人。她掙扎著想坐起來,卻只能撐起半邊身子,臉色蒼白得像紙,嘴唇沒有一絲血色。
這就是原身的娘,林王氏。
林薇接收了原身殘留的模糊記憶,知道這個女人的情況——丈夫兩年前進山打獵摔死,她被婆家趕出老宅,帶著一雙兒女住進這間破屋,常年臥病,連下床都困難。
記憶里,原身對**感情很復雜。有心疼,有怨懟,更多的是一種無能為力的麻木。
林薇看著那個女人,那女人也看著她。
兩人的目光在昏暗的光線中相遇。
林王氏的眼眶慢慢紅了,卻沒哭出聲,只是抬起手,朝她招了招:“過來,讓娘看看。”
林薇頓了片刻,走了過去。
林王氏的手冰涼干瘦,指節粗大,一看就是常年勞作的手。她摸著林薇的臉,從上到下,細細地摸了一遍,最后落在她額角的傷口上。
那里包著一塊破布,已經滲出了淡**的水。
“還疼嗎?”林王氏問。
林薇沒回答。
她不習慣這種觸碰。末世里,任何觸碰都可能是致命的。她早就忘記了被人摸臉是什么感覺。
林王氏似乎察覺到了什么,慢慢縮回手,苦笑了一下:“娘沒用,護不住你們。”
她說著,從枕頭底下摸出一個布包,塞到林薇手里。
林薇打開一看,是兩個雞蛋。
“這是上個月里正家收雞蛋,我幫忙干活換的,一直沒舍得吃。”林王氏說,“你身子虛,煮了吃。”
林薇看著手里那兩個雞蛋,一時說不出話。
末世十年,她吃過無數東西。老鼠、蟲子、發霉的餅干、過期的罐頭。但“舍不得吃”這種詞,早就從她的字典里消失了。
“娘不吃嗎?”她問。
林王氏搖了搖頭:“娘不餓。”
話音剛落,林薇的肚子“咕”地響了一聲。
小男孩在旁邊小聲說:“姐,咱們已經三天沒吃飽飯了……”
三天。
林薇低頭看著自已這具瘦得皮包骨的身體,突然明白了原身為什么會從山坡上滾下去。
餓的。
餓得頭暈眼花,餓得腳下發軟,餓得連山里的路都看不清。
她***雞蛋塞回林王氏手里,站起身。
“我出去一趟。”
林薇走出那間破屋,站在院子里,終于看清了這個“家”的全貌。
一間土房,歪歪斜斜地立著,屋頂的茅草東一片西一片,好幾處能直接看見天。院子沒有門,就用幾根木棍歪歪斜斜地擋著。院墻更是形同虛設,半人高的土坯,塌了好幾個大口子,隨便誰都能跨進來。
院子不大,卻空蕩蕩的,只在墻角堆著一小垛柴火,旁邊放著一個豁了口的破缸。
林薇站在那兒,深吸一口氣。
空氣里沒有腐臭味,沒有血腥味,沒有硝煙味。
只有泥土的氣息,草木的氣息,還有遠處飄來的炊煙味。
干凈得不像真的。
她閉著眼多吸了幾口,然后睜開眼,開始打量四周的環境。
北邊是山,連綿起伏,最近的幾座山頭看著不算太高,樹木蔥蘢。南邊隱約能看見農田和炊煙,應該就是村子。西邊有條小路,彎彎曲曲通向山里。東邊是一片荒地,長滿雜草。
她盯著北邊的山看了很久。
末世十年教會她一件事:無論什么地獄開局,先活下去,再談其他。
活下去需要什么?
食物,水,住所,安全。
水——剛才在屋里沒看見水缸,但院子里有個破缸,附近應該有水源。
住所——那間破屋雖然四面漏風,但至少能遮風擋雨,先湊合。
安全——村里人的威脅比野獸小,至少目前如此。
食物——這是最急迫的。
林薇摸了摸身上,原身什么都沒給她留下。沒有刀,沒有工具,只有一身打著補丁的破衣裳。
她低頭看自已的手——這雙手太小、太瘦,但好在還能動。
她轉身進屋,在墻角那堆破爛里翻了翻,找出一根生銹的鋤頭柄,一頭還算結實。又找了根麻繩,纏在腰上。
“姐,你要去哪兒?”小男孩站在門口,眼巴巴地看著她。
“山里。”林薇說,“待在家里,看著娘。”
“可是……山里危險……”小男孩急了,“奶說山里有大蟲,會吃人……”
林薇頓了一下。
大蟲就是老虎。
末世里,老虎早就絕種了。她殺過喪尸,殺過人,但從沒殺過老虎。
不過道理應該差不多——找準要害,一擊斃命。
“我不進深山。”她說,“就在邊上轉轉,找點野菜。”
小男孩還想說什么,里屋傳來林王氏的聲音:“石頭,讓你姐去吧。她心里有數。”
林薇看了里屋一眼,沒說話,轉身出了門。
石頭追到院門口,看著她的背影,小小聲地說:“姐,你早點回來……”
林薇沒回頭,只是擺了擺手。
四
石頭村北邊的山叫青嶺,不算高,但連綿起伏,往里走深了,確實有大蟲和野豬出沒。村里人平時只在山腳活動,砍柴挖野菜,偶爾有膽大的獵戶才敢往里走。
林薇不知道這些。
她只知道,她得找到吃的。
沿著山路往上走,她的眼睛就沒停過——看地形、看植被、看有沒有野獸活動的痕跡。這是末世養成的本能,走路不看風景,只看資源與危險。
走了小半個時辰,她在一處背陰的山坡停下。
這里有一片蕨菜,嫩芽剛剛冒頭。
她蹲下身,掐了一根放進嘴里嚼了嚼——微苦,但能吃。
末世里,能吃的就是好東西。
她開始動手掐蕨菜,動作又快又利索。掐完一片,繼續往前走,眼睛還在四處掃。
枯木上長著***,采了。
石頭縫里有野蔥,挖了。
一棵老槐樹的樹根旁,有一窩剛冒頭的蘑菇,她仔細辨認了一下——能吃的那種,也采了。
她沒有籃子,就用衣裳兜著,一路走一路采,不知不覺兜了一大捧。
太陽漸漸西斜,林薇準備下山。
就在這時,她聞到一股味道。
血腥味。
很淡,但很新鮮。
她的動作瞬間頓住,整個人像石頭一樣定在那里,耳朵豎起,眼睛掃向四周。
末世十年,她對血腥味的敏感程度,比狼還強。
血腥味從西邊傳來。
她猶豫了一秒,然后放輕腳步,朝那個方向摸過去。
走了幾十步,她看見了一片被壓倒的灌木叢,地上有血跡,還有掙扎過的痕跡。
一只灰色的野兔倒在草叢里,身上有個血洞,還在往外滲血。
林薇沒有立刻上前,而是仔細觀察四周。
箭傷。
不是陷阱,是箭傷。
有人射中了這只兔子,但沒當場打死,兔子跑了這么遠才倒下。
那個人可能在附近。
林薇站在原地等了一會兒,四周靜悄悄的,只有風吹樹葉的聲音。
沒人來。
她又等了一炷香的時間,還是沒人。
太陽快落山了。
林薇不再猶豫,走過去拎起那只兔子。
兔子還沒死透,身子還在抽搐。她利落地擰斷它的脖子,四下看看,扯了幾片大葉子把兔子包好,塞進衣裳里。
下山的路,她走得比上山快一倍。
不是因為高興,是因為警惕。
這兔子是別人射的,萬一那個人找過來,說不好會有沖突。她現在的身體太弱,真打起來,未必是對手。
得趕緊回家。
林薇回到那間破屋時,天已經擦黑了。
石頭正蹲在院門口,看見她回來,一下子跳起來,跑過去:“姐!你回來了!”
他跑近了,看見林薇衣裳鼓鼓囊囊的,眼睛瞪大:“姐,你采了什么?”
林薇沒說話,直接進了屋。
她把衣裳解開,把里面的東西一樣一樣拿出來——蕨菜、**、野蔥、蘑菇,還有那只用葉子包著的兔子。
石頭的眼睛越瞪越大,最后看見那只兔子時,整個人都傻了。
“兔、兔子?!”
他撲過去,**又不敢摸,手指懸在半空直哆嗦:“姐,這是兔子?真的是兔子?咱們有肉吃了?”
林薇“嗯”了一聲,拿起那只兔子打量。
她已經看過了,這兔子不是她獵的,但她不打算跟石頭解釋太多。
“去燒水。”她說,“今晚吃肉。”
石頭“嗷”一嗓子蹦起來,撒腿就跑。
林薇提著兔子走到院子里,借著最后一點天光,開始處理。
剝皮,開膛,清理內臟。
動作又快又利索,沒有絲毫猶豫。
她沒注意到,遠處山腳的一棵大樹下,有個人影站在那里,遠遠地看著這邊。
那人背著弓,肩上扛著幾只獵物,站在原地看了很久。
看著那個瘦小的身影蹲在院子里,干脆利落地處理一只兔子。
然后轉身,消失在夜色里。
林薇處理完兔子,拎著收拾好的肉進屋時,石頭已經把火燒起來了。
屋里彌漫著煙火氣,嗆得人眼睛疼,但也暖和了一點。
林王氏靠在床頭,看著她手里的肉,眼眶有點紅。
“阿薇,”她輕聲說,“這兔子……是哪兒來的?”
林薇把肉放進鍋里,倒上水,蓋上鍋蓋,才回答:“山上撿的。”
“撿的?”
“有人射的,沒撿走,我撿回來了。”
林王氏沉默了一會兒,又問:“沒碰見人?”
“沒有。”
林王氏不再問了。
鍋里漸漸冒出熱氣,肉香開始在屋里彌漫。
石頭蹲在灶前,眼巴巴地盯著鍋,口水都快流下來了。
林薇坐在一旁,看著那跳動的火苗,腦子里卻想著另一件事。
那只兔子,是被人射中的。
那個人為什么沒撿走?
是沒找到?
還是……
她想起下山時回頭看過的那一眼。
山林寂靜,什么都沒有。
但她總有一種感覺——
有人在看她。
鍋里的水開了,咕嘟咕嘟地冒著泡。
林薇收回思緒,拿起木勺攪了攪鍋里的肉。
不管是誰,先吃飽再說。
活下去,比什么都重要。
至于其他的——
來日方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