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去捉奸
穿成陰鷙大佬的黑月光
七夕,午后陽光剛好。
“淮時哥哥,再快點兒!”
臥室內二人正在做著有益身心健康的運動。
嗡嗡嗡~~桌子上的手機開始振動。
汗流浹背的男人掃了一眼,臉上露出被打擾的惱意。
這個時候打電話~~只會讓他的時間變得更短。
一只纖細的手伸出去隨便劃拉了一下,**著問了句:“淮時哥,會不會有急事?”
說話的同時,手機被接聽,而且是擴音。
穆淮時瞥了一眼身下的人沒說話,后者眼神微微閃躲。
手機里傳來軟綿綿又好聽的聲音:“淮時哥,你在哪兒?
東西拿到了!
我現在給你送過去。”
粗重不規律的呼吸聲傳到話筒另一邊。
“盛世華庭!”
手機的另一邊,正因完成穆淮時交給的任務而著急去見他的盛宛初頓足:“淮時哥,你在做什么?”
“做運動!”
話音落,一聲悶哼響起。
三分鐘,不能再多了。
這時床上的女人才捂上嘴,小聲道:“我以為是掛了,也,不知道是她!”
盛宛初似乎聽到有女生說話的聲音,質疑的問出口:“誰在你旁邊?”
,音調拔高了不少。
穆淮時收拾好自己之后,沖著女人抬了抬下巴,示意浴室的方向。
女人低聲應了句,裹著男人的襯衣起身往浴室走。
這時穆淮時才幽幽拿起手機慢條斯理的回她:“我旁邊?
沒人啊,快來,等你!”
說完電話響起了嘟嘟聲。
旁邊確實沒人,畢竟人在身下。
盛宛初隱隱感到一絲不安,腳下的油門下意識的踩到了底。
此時恰巧一輛貨車從她右方駛來。
嘭的一聲巨響,人倒在了血泊里。
······再醒來,她坐在車里,手里拿著一份密封完好的機要文件。
盛宛初懵了,她明明正在大劇院當***的琴替呢,怎么到這兒來了,這是哪兒?
忽然,她像是被強行按住了頭,絲毫動彈不得,一段不屬于她的記憶走馬觀花般在她腦海里過了一遍。
這才意識到自己穿書了,穿到了前幾天看的一部小說里,同名同姓的炮灰女配身上。
想到原主只有幾章就草草領盒飯的一生,盛宛初抱怨,原主太蠢,怎么配跟她同名!不過,盛宛初更多的是高興,因為在后世,她過得太凄慘。
欣然接受這個身份后,盛宛初開始復盤原劇情。
原主盛宛初是男主穆淮時的忠實舔狗,穆淮時意外得知傳說中殺伐決斷、冷酷無情的港城霍氏掌權人對盛宛初青睞有加,以為她是霍錦之養的小**,便利用她的關系得到了想要的一切,最后又與霍氏**聯合利用她,令霍錦之跳海而亡,最終男女主事業愛情雙豐收,過上了幸福的人上人生活。
所以,她存在的意義就是男主養的一個小偷,是男主走上成功的專梯,而寵愛她的家人也皆因男主而慘死。
眼下應該是原主要把剛偷來的企劃書給男主送去,不料發生了車禍。
男主著急麻慌趕到醫院,第一句問的竟然是文件沒弄丟吧?
就這情況,原主都不肯放棄男主,還巴巴的遞過去,一副求表揚的狗樣子,也是服了。
她不是原主,舔狗劇情,可走不了一點。
盛宛初拿起手機:“喂,哥,能幫我找幾個狗仔嗎?”
“小妹需要,必須能,等哥哥半小時!”
“額·····不用了謝謝!”
半小時那邊都完事了。
翻翻手機,纖細的手指停在了一個好聽的名字上。
霍錦之。
只思考了一秒,她就撥了出去,幾乎是同一時間,對方就按了接聽鍵:“喂~~”盛宛初心跳似乎是漏了一拍,這聲音磁性的不像話。
接著她蹙眉,就一個“喂”字?
男二不是對原主特別寵溺嗎?
就那種百依百順毫無上下限的寵,怎么連個稱呼都沒有?
更別提什么昵稱。
幾乎是同時,她就想起來,好像是原主不讓他喊她宛宛的,說是穆淮時會不高興。
就這一句話,男二就真不喊了,他倒不是怕穆淮之,而是不想原主不高興。
原主是個刁蠻小姐的作風,說話不能太客氣,不然容易露餡。
她輕咳了兩聲首接半命令似的說:“那個····幫我找一個靠譜的記者,最好是自己人!”
對方停頓了幾秒才回她:“嗯,去哪兒?”
盛宛初:“盛世華庭,十分鐘可以嗎?
再晚就看不上好戲了,對了,如果可以讓記者幫我帶束花。”
霍錦之握著手機的手更緊了幾分。
圈子里很多人都知道盛宛初整日里追在京大高材生穆淮時身后,然而穆淮時從未公開表明過他們是男女朋友的關系。
就那種,你舔,我接受,但是他:不主動,不承認,不拒絕。
當初盛宛初為了穆淮時一句話,伸手向家里要錢給穆淮時買了一棟洋房,就在盛世華庭。
霍錦之一首都知道,穆淮時對盛宛初并沒有那么上心。
他也清楚,今天是七夕,盛宛初或許并不是真的想要利用媒體來逼穆淮時表態,她只是太在乎他了,以至于不得不用這種方式來證明自己的存在。
霍錦之眼尾泛著紅,眼眸露出要**的狠厲之色,另一只手里的酒杯嘭的一下碎了,玻璃扎進他手心,鮮血很快暈染開來。
他閉上眼,似乎是很不在意似的,輕飄飄說出一個字:“好!
別讓他碰你,哪兒都不行!”
盛宛初眉頭緊鎖,這句話····對啊,好像每次原主有什么所求,霍錦之都會悉數答應,只不過最后總要帶上這么一句。
怎么說這句就不怕她不高興?
不過,原主也確實因為這句話真沒讓穆淮時碰過,說明她從心底還是有些畏懼霍錦之的。
想起什么,盛宛初又說了句莫名其妙的話:“哦對了,要黃白相間的那種花,先掛了,我在開車!”
霍錦之蹙眉,不過還是吩咐了下去,在她面前,他永遠都是無限滿足。
很快到了盛世華庭,還沒下車盛宛初就看到拿著花束的人,只怪那顏色太扎眼。
她走過去打了招呼,滿意的點了點頭:“花不錯,走吧,待會兒我一開門你就立馬沖進去就拍記住了嗎?”
很快到了三樓,盛宛初懷揣激動的心將手指放在了密碼鎖上。
一聲婉轉的聲響,門開了。
地上都是凌亂的衣服還有雙高跟鞋。
里面正傳出不可描述的kc聲音。
記者豎起耳朵瞪大雙眼,果然是懂的,他立刻會意,鎖定臥室,舉起相機,一切就緒。
盛宛初沖著他點頭,輕輕推開虛掩著門,記者就猛地沖進去一陣狂拍。
床上交疊的兩人驚呼一聲,穆淮時連忙拿起被子蓋在自己身上,根本顧不上身下的人。
看記者拍的差不多了,盛宛初從后面走出來。
上前就一邊扒拉被子一邊大哭:“穆淮時,你怎么可以這樣對我,今天**節,虧我還拿著花來想給你驚喜,你竟然跟別人在我買的房子我買的床上做這種沒有我的負距離接觸運動,你怎么對得起我呀,你可是連親都沒親過我啊,嗚嗚~~!”
一旁的記者看了看被遺棄在客廳的花,總覺得那花無辜又可憐。
穆淮時明白過來是盛宛初要給他驚喜所以請的記者時,受驚的心瞬間放松下來,繼而變得憤怒。
可看到記者在,他還是耐著性子說:“宛宛,咱們先去客廳說好嗎?”
盛宛初搖頭:“不好,被子里的是誰呀?
你去扯開,看清楚是誰我就出去!”
穆淮時知道她最怕他生氣,故意冷聲道:“盛宛初,你怎么一點大家閨秀的樣子都沒有,別再無理取鬧了!
我們沒什么”。
“淮時哥哥,再快點兒!”
臥室內二人正在做著有益身心健康的運動。
嗡嗡嗡~~桌子上的手機開始振動。
汗流浹背的男人掃了一眼,臉上露出被打擾的惱意。
這個時候打電話~~只會讓他的時間變得更短。
一只纖細的手伸出去隨便劃拉了一下,**著問了句:“淮時哥,會不會有急事?”
說話的同時,手機被接聽,而且是擴音。
穆淮時瞥了一眼身下的人沒說話,后者眼神微微閃躲。
手機里傳來軟綿綿又好聽的聲音:“淮時哥,你在哪兒?
東西拿到了!
我現在給你送過去。”
粗重不規律的呼吸聲傳到話筒另一邊。
“盛世華庭!”
手機的另一邊,正因完成穆淮時交給的任務而著急去見他的盛宛初頓足:“淮時哥,你在做什么?”
“做運動!”
話音落,一聲悶哼響起。
三分鐘,不能再多了。
這時床上的女人才捂上嘴,小聲道:“我以為是掛了,也,不知道是她!”
盛宛初似乎聽到有女生說話的聲音,質疑的問出口:“誰在你旁邊?”
,音調拔高了不少。
穆淮時收拾好自己之后,沖著女人抬了抬下巴,示意浴室的方向。
女人低聲應了句,裹著男人的襯衣起身往浴室走。
這時穆淮時才幽幽拿起手機慢條斯理的回她:“我旁邊?
沒人啊,快來,等你!”
說完電話響起了嘟嘟聲。
旁邊確實沒人,畢竟人在身下。
盛宛初隱隱感到一絲不安,腳下的油門下意識的踩到了底。
此時恰巧一輛貨車從她右方駛來。
嘭的一聲巨響,人倒在了血泊里。
······再醒來,她坐在車里,手里拿著一份密封完好的機要文件。
盛宛初懵了,她明明正在大劇院當***的琴替呢,怎么到這兒來了,這是哪兒?
忽然,她像是被強行按住了頭,絲毫動彈不得,一段不屬于她的記憶走馬觀花般在她腦海里過了一遍。
這才意識到自己穿書了,穿到了前幾天看的一部小說里,同名同姓的炮灰女配身上。
想到原主只有幾章就草草領盒飯的一生,盛宛初抱怨,原主太蠢,怎么配跟她同名!不過,盛宛初更多的是高興,因為在后世,她過得太凄慘。
欣然接受這個身份后,盛宛初開始復盤原劇情。
原主盛宛初是男主穆淮時的忠實舔狗,穆淮時意外得知傳說中殺伐決斷、冷酷無情的港城霍氏掌權人對盛宛初青睞有加,以為她是霍錦之養的小**,便利用她的關系得到了想要的一切,最后又與霍氏**聯合利用她,令霍錦之跳海而亡,最終男女主事業愛情雙豐收,過上了幸福的人上人生活。
所以,她存在的意義就是男主養的一個小偷,是男主走上成功的專梯,而寵愛她的家人也皆因男主而慘死。
眼下應該是原主要把剛偷來的企劃書給男主送去,不料發生了車禍。
男主著急麻慌趕到醫院,第一句問的竟然是文件沒弄丟吧?
就這情況,原主都不肯放棄男主,還巴巴的遞過去,一副求表揚的狗樣子,也是服了。
她不是原主,舔狗劇情,可走不了一點。
盛宛初拿起手機:“喂,哥,能幫我找幾個狗仔嗎?”
“小妹需要,必須能,等哥哥半小時!”
“額·····不用了謝謝!”
半小時那邊都完事了。
翻翻手機,纖細的手指停在了一個好聽的名字上。
霍錦之。
只思考了一秒,她就撥了出去,幾乎是同一時間,對方就按了接聽鍵:“喂~~”盛宛初心跳似乎是漏了一拍,這聲音磁性的不像話。
接著她蹙眉,就一個“喂”字?
男二不是對原主特別寵溺嗎?
就那種百依百順毫無上下限的寵,怎么連個稱呼都沒有?
更別提什么昵稱。
幾乎是同時,她就想起來,好像是原主不讓他喊她宛宛的,說是穆淮時會不高興。
就這一句話,男二就真不喊了,他倒不是怕穆淮之,而是不想原主不高興。
原主是個刁蠻小姐的作風,說話不能太客氣,不然容易露餡。
她輕咳了兩聲首接半命令似的說:“那個····幫我找一個靠譜的記者,最好是自己人!”
對方停頓了幾秒才回她:“嗯,去哪兒?”
盛宛初:“盛世華庭,十分鐘可以嗎?
再晚就看不上好戲了,對了,如果可以讓記者幫我帶束花。”
霍錦之握著手機的手更緊了幾分。
圈子里很多人都知道盛宛初整日里追在京大高材生穆淮時身后,然而穆淮時從未公開表明過他們是男女朋友的關系。
就那種,你舔,我接受,但是他:不主動,不承認,不拒絕。
當初盛宛初為了穆淮時一句話,伸手向家里要錢給穆淮時買了一棟洋房,就在盛世華庭。
霍錦之一首都知道,穆淮時對盛宛初并沒有那么上心。
他也清楚,今天是七夕,盛宛初或許并不是真的想要利用媒體來逼穆淮時表態,她只是太在乎他了,以至于不得不用這種方式來證明自己的存在。
霍錦之眼尾泛著紅,眼眸露出要**的狠厲之色,另一只手里的酒杯嘭的一下碎了,玻璃扎進他手心,鮮血很快暈染開來。
他閉上眼,似乎是很不在意似的,輕飄飄說出一個字:“好!
別讓他碰你,哪兒都不行!”
盛宛初眉頭緊鎖,這句話····對啊,好像每次原主有什么所求,霍錦之都會悉數答應,只不過最后總要帶上這么一句。
怎么說這句就不怕她不高興?
不過,原主也確實因為這句話真沒讓穆淮時碰過,說明她從心底還是有些畏懼霍錦之的。
想起什么,盛宛初又說了句莫名其妙的話:“哦對了,要黃白相間的那種花,先掛了,我在開車!”
霍錦之蹙眉,不過還是吩咐了下去,在她面前,他永遠都是無限滿足。
很快到了盛世華庭,還沒下車盛宛初就看到拿著花束的人,只怪那顏色太扎眼。
她走過去打了招呼,滿意的點了點頭:“花不錯,走吧,待會兒我一開門你就立馬沖進去就拍記住了嗎?”
很快到了三樓,盛宛初懷揣激動的心將手指放在了密碼鎖上。
一聲婉轉的聲響,門開了。
地上都是凌亂的衣服還有雙高跟鞋。
里面正傳出不可描述的kc聲音。
記者豎起耳朵瞪大雙眼,果然是懂的,他立刻會意,鎖定臥室,舉起相機,一切就緒。
盛宛初沖著他點頭,輕輕推開虛掩著門,記者就猛地沖進去一陣狂拍。
床上交疊的兩人驚呼一聲,穆淮時連忙拿起被子蓋在自己身上,根本顧不上身下的人。
看記者拍的差不多了,盛宛初從后面走出來。
上前就一邊扒拉被子一邊大哭:“穆淮時,你怎么可以這樣對我,今天**節,虧我還拿著花來想給你驚喜,你竟然跟別人在我買的房子我買的床上做這種沒有我的負距離接觸運動,你怎么對得起我呀,你可是連親都沒親過我啊,嗚嗚~~!”
一旁的記者看了看被遺棄在客廳的花,總覺得那花無辜又可憐。
穆淮時明白過來是盛宛初要給他驚喜所以請的記者時,受驚的心瞬間放松下來,繼而變得憤怒。
可看到記者在,他還是耐著性子說:“宛宛,咱們先去客廳說好嗎?”
盛宛初搖頭:“不好,被子里的是誰呀?
你去扯開,看清楚是誰我就出去!”
穆淮時知道她最怕他生氣,故意冷聲道:“盛宛初,你怎么一點大家閨秀的樣子都沒有,別再無理取鬧了!
我們沒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