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片段
父仇未雪李廷的父親死了,被用撞死的,但是向實本的父親李良怎么出這么檔子事呢?小說《被拐騙到緬北:我反手成為雷電法王》是知名作者“太虛劍圣”的作品之一,內容圍繞主角李廷李國良展開。全文精彩片段:1 父仇未雪李廷的父親死了,被人用車撞死的,但是一向老實本分的父親李國良怎么會出這么一檔子事呢?官方說是李國良喝酒闖紅燈,胡亂橫穿馬路導致的。可是李廷知道,他爸從不喝酒,早戒了幾十年了,至于闖紅燈、橫穿馬路更是無稽之談。李國良工作的地方和家之間只需要通過一個十字路口,那個監控幾十年沒壞,偏偏他爸死的那天壞了,你說這事巧不巧。粗糙的水泥地不停磨著李廷的膝蓋,帶著太陽炙烤的高溫。李廷的左腿有些不自然的...
官方說是李良喝酒闖紅燈,胡橫穿路導致的。
可是李廷知道,他爸從喝酒,早戒了幾年了,至于闖紅燈、橫穿路更是稽之談。
李良工作的地方和家之間只需要過個字路,那個監控幾年沒壞,偏偏他爸死的那壞了,你說這事巧巧。
粗糙的水泥地停磨著李廷的膝蓋,帶著炙烤的溫。
李廷的左腿有些然的歪曲著,沒有何知覺。
這是個月前,市政府門,被兩個穿著服、戴著罩的用鋼管硬生生敲斷的。
身還有點隱隱作痛,但這痛楚比起那片冰冷的、徹底熄滅的死寂,已經算得什么。
李廷攥著沓厚厚的、邊角已經磨損卷曲的材料,面是父親李良那張憨厚、帶著點拘謹笑容的身份證復印件。
照片面,是鮮紅的死亡證明,死因欄印著冰冷的醉酒闖紅燈等字樣。
但正壓垮李廷的,是那份蓋著法院鮮紅印的‘予立案知書’,以及份用詞‘溫和’卻字字扎的‘調解協議’,附帶萬元的‘道主義補償’。
就算拋切,肇事逃逸,竟然責沒有。
協議末尾,肇事者簽名處,是個飛揚跋扈的字——方思揚。
方思揚,市房地產商盛集團董事長方林的獨子。
那晚,他著那輛球限量的跑,街,像碾過塊石子樣,撞飛了剛班的父親。
目擊者說,速的嚇,撞后甚至沒有絲毫停頓,引擎咆哮著消失。
作為個法學專業畢業的學生,李廷試過所有能想到的途徑。
執法隊,信訪辦、報社、臺……材料遞去,石沉。
偶爾有接待的,也是滿臉耐,想打發乞丐樣揮揮:“是有調解協議了嗎?
對方也了,你還想怎樣?”
“那是意!
他是故意的!
他……”李廷試圖爭辯。
“證據呢?”
對方打斷他,眼帶著居臨的嘲弄,“年輕,說話要講證據。
方那參加慈善晚宴,多可以作證,你父親呢,是意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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