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尾、小花和豆丁------------------------------------------。,卷尾的尾巴是末端帶卷,像一根掛了卷毛旗的旗桿。短尾的尾巴是直接少了一截。不是被咬斷的——凱撒仔細檢查過,斷口處是光滑的皮膚,天生就長那樣。像造物主捏他的時候泥巴不夠了,捏到尾巴那兒草草收工。,短尾的平衡感和別的幼獅不一樣。幼獅追逐時急轉彎,別的獅子用尾巴當平衡舵,甩出去,收回來,動作流暢。短尾沒有那條平衡舵。他急轉彎的時候整個后半身會甩出去,像一個過彎速度太快的板車,后輪漂移。然后側翻。。別的幼獅跑直線,急停,變向。短尾跑出來的是一連串弧度。他轉彎不是靠尾巴調整重心,是靠整個身體傾斜,像一頭微型角馬。凱撒前世學過運動力學,知道這是身體對其他部位功能缺失的代償。短尾自己不知道什么叫代償。他只知道他轉彎比別人慢,所以他追疣豬崽的時候總是在第二個彎道被甩掉。“它又跑了!”短尾從草叢里爬起來,滿頭草屑,對著疣豬崽消失的方向吼了一聲。奶聲奶氣的,疣豬崽大概根本沒聽見。,也撲空了。“你那邊的,你怎么沒截住?我轉了!轉不過來!你那尾巴——我知道我尾巴短!不用你每次都說!”。他的尾巴在身后晃了晃,那撮卷毛像在表達某種歉意。。他趴下來,把下巴擱在前爪上。他的尾巴——或者說尾巴殘余的部分——貼在草地上,像一截被遺忘的繩頭。,在他旁邊趴下。什么都沒說。,短尾開口了。聲音悶悶的。“是不是以后都追不到?”。他前世看過一份數據:天生短尾的獅子在捕獵成功率上和正常獅子沒有顯著差異。不是因為他們克服了缺陷,是因為他們發展出了別的捕獵方式。短尾獅子更多采用伏擊而非追擊,利用地形縮短沖刺距離,減少急轉彎的次數。“追不到就不追。”凱撒說,“換個辦法。”
短尾轉頭看他。“什么辦法?”
“等它自己過來。”
短尾沒聽懂。但他記住了。
小花是另一種存在。她既不追疣豬,也不撲蚱蜢,不參與任何需要消耗大量體力的活動。她的日常是:找一個舒服的地方趴著,舔爪子,看其他幼獅追來追去,偶爾點評一句——當然不是用語言,是用喉嚨里某種特定的呼嚕聲,節奏介于“無聊”和“你們真幼稚”之間。
凱撒第一次注意到她是在一個炎熱的中午。所有幼獅都攤在灌木叢陰影里喘氣,舌頭伸得老長。小花趴在一塊被太陽曬得滾燙的石頭上。不是陰涼處,是石頭正中間。
“她不燙嗎?”卷尾問。
凱撒走過去。小花半閉著眼睛,呼吸平穩,皮毛被太陽曬得發燙,但她沒有挪窩的意思。她看了凱撒一眼,發出一聲短促的呼嚕。那聲音翻譯過來大概是:這石頭我焐熱了,別跟我搶。
凱撒沒有搶。他在石頭旁邊的陰影里趴下,觀察。小花的鼻頭有一塊粉色斑塊,是天生色素缺失。前世他讀過相關文獻,這種局部白化在獅子中不算罕見,通常伴隨著皮膚對陽光更敏感的特征。
所以她趴在大太陽底下。不是不怕曬,是那塊粉色鼻頭需要更多黑色素保護,而黑色素的合成需要陽光。
她自己不知道。她只是覺得趴在這里舒服。
凱撒把這個觀察存進腦子里。他沒有告訴小花為什么她喜歡曬太陽。解釋了也沒用。小花不在乎原理。
豆丁是最后來的。準確地說,豆丁一直都在,但他是那種“一直在卻總是被忽略”的存在。他比凱撒還小一圈,是同窩里最晚出生的。搶奶搶不過短尾,搶肉搶不過寬額,搶睡覺的位置搶不過任何獅子。他的生存策略是:等。等大家吃完了去舔骨頭縫里的殘渣,等大家睡定了找最邊緣的位置蜷進去,等沒人注意的時候才敢從灌木叢后面走出來。
凱撒注意到豆丁有一個習慣動作:縮脖子。不是害怕的時候縮,是任何風吹草動——一片葉子落下來,一只鳥從頭頂飛過,某只幼獅突然叫一聲——他的脖子都會往里縮一下,腦袋往肩膀里埋,持續半秒,然后慢慢伸回來。像一只時刻準備縮回殼里的蝸牛,只是他沒有殼。
這個動作凱撒很熟悉。前世他參與過一個動物應激行為研究項目,專門記錄動物園動物在環境壓力下的刻板行為。縮脖子是典型的慢性應激表現。在人類世界里,這叫“被欺負慣了”。
草原上沒有“欺負”這個概念。只有順序。豆丁是順序的最后一位。不是因為誰故意針對他,是因為他最小,最弱,來得最晚。草原的規則很簡單:強的先吃,弱的等著。
豆丁等了大半個月,還沒死。不是運氣,是一種凱撒一開始沒發現的生存技巧。
那天傍晚,母獅群帶回來一頭羚羊。幼獅們照例一擁而上。短尾搶到肋排,灰耳叼到一塊肩胛肉,卷尾搶到半條前腿,小花慢悠悠叼了塊內臟。寬額和那只也搶到了各自的份額。凱撒分到一塊后腿肉,咬了兩口,抬頭找豆丁。
豆丁不在搶食圈里。他壓根沒進去。凱撒找了一圈,在灌木叢后面找到了他。豆丁正在吃一只蚱蜢。不是母獅給的,是他自己抓的。前爪按住,低頭咬住,嚼兩下,咽下去。動作熟練得不像第一次。
凱撒看了他一會兒。豆丁又抓了一只。這次是一只甲蟲。然后是第三只,**只。等凱撒把自己那塊后腿肉叼過來的時候,豆丁面前的草地上已經散落著好幾片昆蟲翅膀。
凱撒把后腿肉放在他面前。豆丁縮了一下脖子。然后抬頭看凱撒,眼睛里不是感激——獅子沒有感激這種情緒——是一種計算。這只比自己大一點的幼獅,為什么每次都把肉分過來?
凱撒沒有解釋。他轉身走了。
第二天,凱撒發現豆丁的進食范圍不止昆蟲。他會啃草根。不是隨便啃,是專門找某一種草——根部膨大的那種,咬出來,啃掉外皮,吃里面白色的部分。凱撒認出了那種草,前世他在塞倫卡見過,當地人稱“水根”,旱季時根部儲存水分和淀粉。人類不覺得那是食物,但對一只搶不到肉的幼獅來說,那是活命的燃料。
豆丁自己發現的。通過試錯,通過饑餓,通過一只幼獅能調動的一切求生本能。
凱撒趴在不遠處,看豆丁從土里刨出一根水根,啃掉皮,小口小口地吃。他的肋骨清晰可見,肚子從來沒鼓過,但他還活著。比同窩任何一只幼獅都瘦,比任何一只都安靜,比任何一只都會活。
那天夜里,幼獅們擠在一起睡覺。豆丁照例縮在最邊緣,身體蜷成一個毛球。半夜氣溫降下來,凱撒感覺到那個毛球在發抖。他沒有睜眼,只是把身體往邊上挪了挪。毛球不抖了。
第二天早晨,凱撒醒來的時候,發現豆丁不在邊緣了。他縮到了凱撒和卷尾之間。很小的一團,呼吸均勻,脖子不再縮著。
卷尾也醒了,低頭看了看豆丁,又看了看凱撒。“他什么時候擠進來的?”
“不知道。”
“擠進來也不說一聲。”卷尾嘟囔了一句,但沒有挪開。他把下巴擱在豆丁背上,繼續睡。
太陽升起來。短尾第一個沖出灌木叢,去追一只根本不存在的蚱蜢。轉彎的時候后輪漂移,側翻在草地上。小花已經趴在那塊石頭上,石頭被她焐熱了,她的粉色鼻頭迎著太陽,半閉著眼睛。豆丁從凱撒和卷尾之間爬出來,走到昨天刨水根的地方,開始挖。灰耳趴在灌木叢邊緣,耳朵對著北方,緩慢轉動。
凱撒看著他們。一只尾巴短一截的跟班,一只鼻頭帶花斑的懶蟲,一只永遠吃不飽的小不點,一只耳朵有灰毛的哨兵,還有一只尾巴帶卷的傻弟弟。
他前世研究動物行為。他知道幼獅的存活率。第一年,百分之五十。一半。這是寫在教科書里的數字,是統計學意義上的必然。
但他還是給他們起了名字。不是編號。是名字。
太陽升高了。無花果巖的陰影縮成一小塊。母獅們開始陸續起身,今晚的狩獵方向是西邊。月光走在最前面,步伐不緊不慢。灰耳的耳朵跟著母親的方向轉了,但身體沒動——她今天輪值和凱撒他們在一起。
北邊的地平線空空蕩蕩。風從那邊吹過來,帶著塵土和干草的氣味。凱撒的鼻子捕捉到什么——極遠處,幾乎不可辨認。不是陌生獅子的氣味。是別的。更淡。更遠。
灰耳的耳朵在同一時刻轉向了北方。
他們誰也沒有動。草原安靜得只剩下風聲和幼獅們的呼吸聲。
遠處,月光停下腳步,回頭看了一眼。不是看灰耳,是看凱撒。然后她轉身,繼續向西走去。
小說簡介
小說《血色草原:獅王之路》一經上線便受到了廣大網友的關注,是“地域凱撒”大大的傾心之作,小說以主人公凱撒豆丁之間的感情糾葛為主線,精選內容:醒來變成一只獅子------------------------------------------。、帶著倒刺的舌頭,正以某種令人頭皮發麻的耐心,從他腦門舔到后腦勺。他試圖抬手推開那條舌頭——然后發現自己的手夠不到自己的臉。。。、淺棕色的、末端帶個彎鉤的——爪子。獅子的爪子。他的爪子。。又看了三秒。,力度之大,差點把他整個腦袋按進土里。他猛地扭頭,想吼一聲“別舔了”——喉嚨里發出的是一聲奶聲奶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