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真千金重生:以暴制暴
我重生了。
重生回了真千金即將認祖歸宗的時候。
我站在出租屋的鏡子前,看著里面那張十七歲的臉。
門外響起敲門聲,管家的聲音傳進來:「小姐請開門,我來接您回家。」
我從廚房抽出最長的那把刀,打開了門。
管家嫌棄的走進來,假笑還掛在臉上,刀已經捅進了他的脖子。
鮮血噴濺,他整個人順著門板滑下去,喉嚨里發出咕嚕咕嚕的氣泡聲。
我蹲下身,看著他的眼睛一點點失去焦距。
前世,就是這個人,一顆顆拔掉了我的牙。
1
刀卷刃了。
我把刀丟在地上,坐在玄關的矮凳喘氣。
手有些抖,畢竟前世今生第一次**。
刀是我在拼夕夕買的,五塊八,只是殺了個人就卷刃了,果然便宜沒好貨。
管家的脖子比我想象的硬。
血已經從門口流到了廚房地磚的縫隙里。
我盯著滿地鮮紅發了一會兒呆,重生的實感才一點點回到身體里。
前世。
我原本叫沈昭,后改名**,是林氏集團董事長林國韜的親生女兒。
五歲走失,十八歲被找回。
回到林家才發現,在我走丟之后,林家人迅速領養一個女孩林婉寧,讓她取代了我。
林家所有人都偏心養女,任由真千金被養女踩進泥里。
兩年,我回到林家后被折磨了兩年。
最后,林婉寧甚至伙同管家綁架了我,她讓管家折磨我,拔掉了我的牙齒。
她說:「你為什么非要回來和我爭?林家只能有一個女兒!你這種上不了臺面的貨色就該永遠爛在泥里!」
我死的時候才二十歲。
死在無人問津的角落,嘴里的血腥味是意識消失前最后的記憶。
然后我重生了。
重生在即將被接回林家的時候。
再次見到仇人,我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怒火,直接就把人給殺了。
但我并不后悔自己的一時沖動。
仇人就在眼前,毫無防備。我住的地方又如此適合**拋尸,此時不殺更待何時?
我從矮凳上站起來,繞過管家的**,把防盜門關上,反鎖。
老舊的出租屋隔音很差,走廊里一旦有人經過就會聽見動靜。
但這里是城中村,住的人三教九流,每天噪音不斷。
我殺掉管家時干脆利落,并沒有發出太大聲音。
前世我在這里住了十二年,對附近街道的每個監控死角都了如指掌。
甚至我住的這棟樓根本就沒有監控,連樓道燈都是壞的。
我花了四個小時處理現場。
先去廚房拿了一次性手套和垃圾袋,把管家身上的手機、錢包、手表全部取下來。
手機用他的指紋解鎖,翻出他和林國韜的聊天記錄。最后一條是:「老板,明天一早我去接人。」
我拆掉SIM卡,用錘子把手機砸成碎片。
錢包里的現金取出來,共有三千二百塊。
***我沒碰,***放進自己的口袋。
**用床單裹了三層,拿膠帶纏緊。
衛生間的地漏被我提前用濕毛巾堵死,淋浴區鋪了三層塑料布,處理**時血水順著塑料布流進浴缸,沒有沾到瓷磚。
緊接著,我用白酒、潔廁劑、嫩肉粉和雙氧水擦拭地上的血漬,這能有效干擾魯米諾試劑的檢測。
萬一哪天事發,能在一定程度上干擾警方的調查進度。
凌晨三點,**被我裝進一個大號行李箱里,拖下樓,塞進管家開來的那輛黑色奧迪的后備箱。
鑰匙是從他口袋里摸出來的,我開車去了城郊的一處建筑工地。
我看過新聞,這塊工地因為資金鏈斷裂爛尾了三年,地基坑到現在還空著。
把行李箱推進坑底的時候,四周黑得伸手不見五指。坑底有很深的積水,行李箱沉下去,只冒了幾個氣泡就不見了。
回城的路上,我把奧迪開到了城東一處廢棄停車場,擰掉車牌,用錘子砸了車架號。
又把汽油潑在車內,打火機丟進去。
火焰竄起來的時候,我已經跑遠了。
天亮時分,我回到出租屋,把處理**的塑料布也燒掉。
仔細檢查房間里沒有任何殘留痕跡,我才坐回那張矮凳上。
翻了翻管家的公文包,里面有一份DNA鑒定報告,還有林婉寧的照片。
我把照片捏在手里,看了很久。
她站在林家大宅的花園,穿一條白裙子,對著鏡頭
重生回了真千金即將認祖歸宗的時候。
我站在出租屋的鏡子前,看著里面那張十七歲的臉。
門外響起敲門聲,管家的聲音傳進來:「小姐請開門,我來接您回家。」
我從廚房抽出最長的那把刀,打開了門。
管家嫌棄的走進來,假笑還掛在臉上,刀已經捅進了他的脖子。
鮮血噴濺,他整個人順著門板滑下去,喉嚨里發出咕嚕咕嚕的氣泡聲。
我蹲下身,看著他的眼睛一點點失去焦距。
前世,就是這個人,一顆顆拔掉了我的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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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卷刃了。
我把刀丟在地上,坐在玄關的矮凳喘氣。
手有些抖,畢竟前世今生第一次**。
刀是我在拼夕夕買的,五塊八,只是殺了個人就卷刃了,果然便宜沒好貨。
管家的脖子比我想象的硬。
血已經從門口流到了廚房地磚的縫隙里。
我盯著滿地鮮紅發了一會兒呆,重生的實感才一點點回到身體里。
前世。
我原本叫沈昭,后改名**,是林氏集團董事長林國韜的親生女兒。
五歲走失,十八歲被找回。
回到林家才發現,在我走丟之后,林家人迅速領養一個女孩林婉寧,讓她取代了我。
林家所有人都偏心養女,任由真千金被養女踩進泥里。
兩年,我回到林家后被折磨了兩年。
最后,林婉寧甚至伙同管家綁架了我,她讓管家折磨我,拔掉了我的牙齒。
她說:「你為什么非要回來和我爭?林家只能有一個女兒!你這種上不了臺面的貨色就該永遠爛在泥里!」
我死的時候才二十歲。
死在無人問津的角落,嘴里的血腥味是意識消失前最后的記憶。
然后我重生了。
重生在即將被接回林家的時候。
再次見到仇人,我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怒火,直接就把人給殺了。
但我并不后悔自己的一時沖動。
仇人就在眼前,毫無防備。我住的地方又如此適合**拋尸,此時不殺更待何時?
我從矮凳上站起來,繞過管家的**,把防盜門關上,反鎖。
老舊的出租屋隔音很差,走廊里一旦有人經過就會聽見動靜。
但這里是城中村,住的人三教九流,每天噪音不斷。
我殺掉管家時干脆利落,并沒有發出太大聲音。
前世我在這里住了十二年,對附近街道的每個監控死角都了如指掌。
甚至我住的這棟樓根本就沒有監控,連樓道燈都是壞的。
我花了四個小時處理現場。
先去廚房拿了一次性手套和垃圾袋,把管家身上的手機、錢包、手表全部取下來。
手機用他的指紋解鎖,翻出他和林國韜的聊天記錄。最后一條是:「老板,明天一早我去接人。」
我拆掉SIM卡,用錘子把手機砸成碎片。
錢包里的現金取出來,共有三千二百塊。
***我沒碰,***放進自己的口袋。
**用床單裹了三層,拿膠帶纏緊。
衛生間的地漏被我提前用濕毛巾堵死,淋浴區鋪了三層塑料布,處理**時血水順著塑料布流進浴缸,沒有沾到瓷磚。
緊接著,我用白酒、潔廁劑、嫩肉粉和雙氧水擦拭地上的血漬,這能有效干擾魯米諾試劑的檢測。
萬一哪天事發,能在一定程度上干擾警方的調查進度。
凌晨三點,**被我裝進一個大號行李箱里,拖下樓,塞進管家開來的那輛黑色奧迪的后備箱。
鑰匙是從他口袋里摸出來的,我開車去了城郊的一處建筑工地。
我看過新聞,這塊工地因為資金鏈斷裂爛尾了三年,地基坑到現在還空著。
把行李箱推進坑底的時候,四周黑得伸手不見五指。坑底有很深的積水,行李箱沉下去,只冒了幾個氣泡就不見了。
回城的路上,我把奧迪開到了城東一處廢棄停車場,擰掉車牌,用錘子砸了車架號。
又把汽油潑在車內,打火機丟進去。
火焰竄起來的時候,我已經跑遠了。
天亮時分,我回到出租屋,把處理**的塑料布也燒掉。
仔細檢查房間里沒有任何殘留痕跡,我才坐回那張矮凳上。
翻了翻管家的公文包,里面有一份DNA鑒定報告,還有林婉寧的照片。
我把照片捏在手里,看了很久。
她站在林家大宅的花園,穿一條白裙子,對著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