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我在選修課上第一次遇見梁賀。
我被美色迷暈了頭。
順勢就要在旁邊坐下來。
他卻瞥著身邊的空座位漫不經心:
「這兒有人了。」
那時候我盈盈一笑,恍若未聞。
后來,我們分手。
他卻在和別人結婚前夕發瘋拉住我的手:
梁賀指著自己的心臟:「夏夏,這兒只有你。」
我卻搖搖頭。
對不起咯。
上一次我不請自來,這一次我要不告而別了。
1
我第一次見梁賀,是在大三的西方藝術史選修課上。
那天我遲到了十分鐘,階梯教室里只剩最后一排角落有個空位。
旁邊坐著個男生,陽光落在他半邊側臉上。
鼻梁很高,睫毛很長,下頜線條像美術生筆下的石膏像。
他正低頭看手機,手指修長,骨節分明,在屏幕上劃動的姿態帶著一種漫不經心的矜貴。
我走過去,把包放在他旁邊的椅子上。
他抬頭撇了我一眼。
「這兒有人了。」
我笑得眉眼彎彎,一**坐下:「那讓他坐我腿上唄。」
他愣了一下。
我打開筆記本,開始記板書。
余光里他在看我,我沒搭理。
下課后我收拾東西要走,他忽然開口:「你叫什么?」
「沈知夏。」我回頭看他,「你呢?」
「梁賀。」
我點點頭,轉身走了。
第二天我提前到教室,占了兩個位置。
他進來時掃了一眼,徑直走過來坐下。
「今天沒人?」他問。
「有啊。」我把豆漿推給他,「我。」
他嘴角抽了一下,像是想笑又忍住了。
那節課他沒再趕我。
后來我才知道,梁賀是金融系的系草,家里做地產的,出了名的難接近。
追他的女生能從教學樓排到食堂,他一個都沒理過。
我不一樣。
我追了他三個月,每天給他占座、帶早餐、抄筆記。
他打球我送水,他圖書館我占座,他感冒我翹課去醫務室拿藥。
室友說我瘋了:「沈知夏,你至于嗎?」
我說:「至于。」
她們不懂。
我從小在孤兒院長大,習慣了爭搶。
看上的東西必須拿到手,喜歡的人必須追到手。
這不是戀愛腦,這是生存本能。
梁賀是我見過最好看的人。
也是最難搞的人。
三個月里他對我不冷不熱,收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