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片段
“小龍眼”的傾心著作,李翠芬飛飛是小說中的主角,內容概括:三十歲生日剛過,我媽一個電話把我召回家,說外婆病了。結果家門一推,外婆精神奕奕地坐在沙發上磕瓜子,看我的眼神,活像審犯人。我知道,她這不是病了,是要我的命了。被催婚的命!......清明節小長假,剛過完三十歲生日的我,本來不想回家。我媽卻給我打電話,說外婆病了。結果家門一推,外婆精神奕奕地坐在客廳沙發上磕瓜子。而我媽則帶著討好的聲音對她說:「媽,您先喝口茶,晚晚的事回頭再說。」外婆哼了一聲,沒搭理...
門,婆還對我爸PUA:
「你說你養這么個貨到底圖個啥?了都沒男要,杵家飯,以后誰給你養終?」
「媽,晚晚有己的想法,她有事業。」我爸奈道。
「事業能當飯?個家,結婚家帶孩子,到了還是孤零零個?」
「你她,跟個冰坨子似的,點味沒有,哪個男敢要?」
婆唾沫橫飛,越說越聲。
「還有你,李翠芬,我怎么就生了你這么個貨,當初就該把你掐死!」
「指望你養,連孫子輩都指望了!」
「飛飛出事你但幫忙,還要跟我頂嘴?你的良被狗了?」
她邊說邊走進房間,推了我媽。
我媽個踉蹌,差點摔倒。
我眼冷,迅速前扶住我媽:
「婆,您這話說得可就對了。養終這種事,法律寫得明明,子對父母有贍養義務,可沒規定須是兒子還是兒,更沒規定孫子輩有這個義務。」
婆愣了,隨即反應過來,指著我的鼻子罵道:
「啊你個死丫頭,讀了幾書,就敢教訓起長輩來了?翅膀硬了是吧?」
「我告訴你,林晚,別以為當個什么破律師就能唬住誰,你那玩意兒也就騙騙。」
「你結婚,就是孝!就是給我們李家丟!」
我沒理她的氣急敗壞,只是靜地說:
「結結婚是我個由,受法律保護,跟丟丟沒關系。」
「你要覺得我丟,可以選擇認我,以后也請你要再打著親的名義,來干我們家的生活。」
她聽了耐煩的擺:
「別動動就拿法律說事兒,結婚也行,但你須給你表侄子想辦法!」
「飛飛可是我們李家唯的曾孫,他要是還被關進去,我們家就絕后了!」
「絕后?婆,你這話未太危言聳聽了。」
我語氣靜,但字字清晰:
「貸屬于民間借貸糾紛,除非他借貸過程及其他犯罪行為,否則般坐牢。」
「退萬步說,就算他因為別的原因進去了,法律也沒規定坐過牢就能結婚生子了。」
婆卻完聽進去,她拍腿,就躺地始撒潑打滾:
「我管,反正你們今須拿出來!」
「然我就死你們家,讓街坊鄰居都,你們是怎么逼死的!」
我媽嚇得臉慘,我卻拿出機,點錄音功能。
「婆,你剛才說的話,我可都錄來了。」
「你要是想死我們家,我攔著,過到候警察來了,我把錄音交給他們。」
「你這行為,嫌尋釁滋事,節嚴重的話,也是要負法律責的。可能要拘留你......」
我故意頓了頓,觀察著婆的。
然,她撒潑的動作停了來,眼閃過絲忌憚。
「賤蹄子......你敢!」
「我有什么敢的?我可是律師,懂法了。」
我笑,畜害。
「還有,請你把嘴巴干凈點。」
「滿嘴言穢語,我同樣可以告你誹謗。」
「別以為年紀就可以為所欲為,法律面前等!」
婆被我噎得半說出話來,起身進了客房,砰地聲甩了門。
而我爸這架勢,就帶漁具出門了,臨走前說要釣友家住幾,就回來了。
以往每次婆過來,他都躲得遠遠的。
我和我媽互眼,搖了搖頭。
然,關鍵刻,男遠靠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