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片段
案例:張花、張草二同村,宅基地毗鄰。網文大咖“小歸夢”最新創作上線的小說《法考修行記》,是質量非常高的一部懸疑推理,張小三張小花是文里的關鍵人物,超爽情節主要講述的是:1.張小三與陳小白結婚后懷孕。在懷孕期間,張小三的父母作出承諾,將自家老宅贈與陳小白腹中的胎兒張小草,并承諾于張小草出生之日辦理轉讓手續。由于陳小白自身的原因,張小草出生即為死胎。5分我的答案:張小草不享有該房屋的所有權張小草出生即為死胎,沒有民事法律權力能力。依據《民法典》第16條,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力能力自始不存在。2.張三與其妻婚后不育,依法收養了孤兒張小三。不久后張三與妻子離婚,...
張花的宅基地倚山、地勢較低,張草的宅基地將其繞。
張草因瑣事與張花多次爭吵而郁悶難解,便沿二宅基地的邊界靠己方側,建起5米圍墻,使張花家院卻有身處監牢之感。
張草的行為違背民法的哪基本原則?
與AI溝之后的總結:張草的行為主要違背了民法的止權濫用原則,同也可能及對公原則和公序良俗原則的違反。
. 首要違反:止權濫用原則張草己的宅基地修建圍墻,本身是其行使所有權的行為。
然而,他修建圍墻的主要目的并非為了正常的生產、生活需要(如安、隱),而是出于“因瑣事爭吵而郁悶難解”的報復理,意圖給張花“身處監牢之感”的壓抑和便。
這種以損害他益為主要目的的行為,明顯出了權行使的正當邊界,構了權濫用。
. 同可能違反:公原則張草的行為導致了方益的顯著失衡。
他過行使己的權(建圍墻),使張花合法享有的居住境(采光、風、、理舒適度等)受到嚴重損害,而張花并未從獲得何對價或補償。
這種方受益(如算作理的“受益”)建立另方受損基礎的形,違背了公原則所追求的益衡。
. 可能及:公序良俗原則建達5米的圍墻,將鄰居的居住境變得如同“監牢”,這種行為違背了鄰之間應和睦相處、互諒互讓的善良風俗和統,破壞了和諧的鄰關系,可以被認為是對社公(公序良俗)的違反。
案例:王明掌握了官員陸銘的雅照,以此迫陸銘與己訂立房屋贈與合同。
王明的行為違反了民法的哪項基本原則?與AI溝之后的總結:王明的行為主要違反了民法的 “愿原則”(也稱為“意思治原則”),同也嚴重違反了 “公原則” 和 “公序良俗原則”。
. 首要違反:愿原則(意思治原則)官員陸銘之所以與王明訂立贈與合同,并非出于己實的贈與意愿,而是因為受到了王明的脅迫(以公雅照相要挾)。
他的意思表示是由的、實的。
因此,該合同訂立的基礎嚴重違背了愿原則。
. 同違反:公原則王明用其掌握的陸銘的把柄(雅照),形了絕對的脅迫優勢,迫使陸銘完公的況,償轉讓己的房產。
這導致了方益的端失衡,完違背了公原則。
. 嚴重違反:公序良俗原則王明以揭露他隱(雅照)為段進行敲勒索,其行為本身是違法的,嚴重破壞了社公秩序和善良風俗。
以這種非法段訂立的合同,因其目的的非法而效。
案例:甲公司章程規定,公司為他供擔保的事項,應由董事決議。
乙公司是家專業的額公司。
吳某向乙公司請,甲公司法定表某未經董事決議的況,行與乙公司簽訂《權質押合同》,將甲公司個建設工程項目的應收賬款質押給乙公司,以擔保吳某的。
乙公司知曉《權質押合同》未經何甲公司的決議,甲公司拒絕追認《權質押合同》。
《權質押合同》是否對甲公司發生效力?
與AI溝后的總結:該《權質押合同》對甲公司發生效力。
核原因于:乙公司作為專業的公司,簽訂合同知曉甲公司章程規定的部決策程序,也知曉法定表某越權簽約的事實,因此構善意相對,能主張合同有效。
以是逐步的法律推理:. 法定表越權表甲公司的章程明確規定,為他供擔保需經董事決議。
這是公司的部決策程序和權限限。
法定表某未經董事決議,行簽訂《權質押合同》,其行為越了公司章程賦予的權,構“越權表”。
. 相對非善意,適用表見表(定要記住,先推是是表見理,再推狹義權理等其他況)根據《民法典》504條的規定,法的法定表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越權限,該表行為有效。
· 本案,乙公司是家專業的額公司,其從事貸和接受擔保業務,負有于般然或非專業機構的審查義務。
這種審查義務常包括要求對方供公司章程、董事或股()決議等文件,以確保擔保行為的合法。
· 題目明確指出“乙公司知曉《權質押合同》未經何甲公司的決議”。
這事實首接證明乙公司知道某的行為是越權限的。
· 因此,乙公司屬于“善意相對”,能適用“表見表”規則來主張合同有效。
. 公司拒絕追認法定表越權表的況,如相對非善意,該行為的效力取決于法是否追認。
本案,甲公司明確“拒絕追認”《權質押合同》。
這使得合同確定地對甲公司發生效力。
結論:所述,由于法定表某越權限訂立質押合同,而相對乙公司明知其越權形,且甲公司事后拒絕追認,因此該《權質押合同》對甲公司發生法律約束力。
乙公司只能向某追究其作為合同簽訂方的個責,或向主債務吳某追償,而能要求甲公司承擔質押擔保責。
案例4:甲公司從事子產品,其章程規定,何筆額過500萬元的重交易,需要獲得董事的批準。
乙是甲公司的法定表。
丙公司是家型連鎖零售企業,知的丙公司希望過與甲公司長期合作確保供應鏈的穩定。
丙公司與乙簽訂了份為期年的長期供貨合同,合同總額為00萬元民幣,每年供貨價值600萬元民幣。
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遭到了拒絕。
乙表甲公司與丙公司簽訂的供貨合同效力如何?
為什么?
與AI溝后的總結:供貨合同對甲公司發生法律效力,甲公司應當履行合同義務。
核原因于:丙公司是善意相對,乙的行為構表見表。
以是詳細的法律推理析:. 法定表越權表· 甲公司的章程規定,筆過500萬元的交易需董事批準。
這份年期、總價00萬元的合同顯然屬于重交易。
· 法定表乙未經董事批準的況簽署該合同,其行為越了公司章程賦予的部權限,構了“越權表”。
. 相對丙公司為“善意”,適用表見表規則· 丙公司“知”:題目明確說明丙公司是“知的”。
公司章程屬于公司部規范,僅公司部具有約束力,并然具有對的公示效力。
除非甲公司能夠證明其己向丙公司出示章程或丙公司過其他途徑知曉該權限限,否則丙公司沒有義務和義務去主動查詢甲公司的章程。
· 丙公司審查義務:丙公司作為零售企業,簽訂普的供貨合同,并沒有法定的義務去審查對方公司的部決議。
其基于對甲公司法定表身份和表權觀的合理信賴簽訂合同,是善意的。
· 合同質正當:長期供貨合同屬于甲公司正常的經營范圍,乙以法定表身份簽署此類合同,部來具有度的可信。
. 結論:合同有效,甲公司應履行由于相對丙公司是善意的,知道也應當知道乙越了部權限,乙的表行為有效,其法律后應由甲公司承擔。
· 合同效力:該供貨合同是有效合同,對甲公司具有法律約束力。
了參考答案,再AI解答,AI的邏輯思維是我們能比的,用AI,學習法律。
期待次悟道,答案更加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