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鬼異社區當團長茍成規則之主
“bbj1”的傾心著作,林默張虎是小說中的主角,內容概括:“林默是吧?這幸福里社區的團購團長,你到底接不接?”電話里,社區居委會王主任的聲音像生銹的鐵片,刮得林默耳朵疼。林默癱在出租屋發霉的沙發上,盯著手機里“余額不足100元”的提示,咽了口唾沫:“接……接!只要能賺錢,啥活我都干!”他失業三個月,房租明天就到期,房東己經發了最后通牒——再不交錢,首接扔行李。這社區團長的活,是王主任托老家親戚找的,說是“輕松,就幫居民團買菜買水果,抽點傭金”,他哪敢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