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暗戀斯科特.格林整整八年。
從八年前他搬來隔壁,紅著耳根別過臉,對我說「……你好煩」開始。
是的,我就是這么沒出息。
所有人都覺得他是塊會移動的高冷冰山。
但我知道他真實的樣子。
一個傲嬌、別扭、嘴硬、明明在乎得要命卻偏要裝作不耐煩的笨蛋。
我知道他也喜歡我。
我就是知道。
問題是,這個**就是不肯說。
1
斯科特.格林搬來隔壁那天是九月初,新澤西的夏季剛過完最后一個周末。
我穿著印了泡泡瑪特的睡裙,頭發凌亂,出門簽收包裹。
然后我一眼看到了他。
金色蓬松的卷發在陽光下閃閃發光,淡藍色的眼睛像新澤西夏天的天空。他站在搬家的卡車旁邊,手里抱著一盒不知道是什么東西,陽光從他身后散落下來,給他整個人鍍上一層光暈。
我發誓。
有那一瞬間我忘了怎么呼吸。
……天啊。
我為什么突然這么緊張?
我的手心在出汗,心臟跳得比生物課上看解剖視頻還快。
腦子里一片空白,只剩下一個念頭在不斷循環播放:
他好帥他好帥他好帥。
「嗨!」
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只知道身體已經先于大腦行動了。
我胡亂扒拉了兩下頭發,用這輩子最快的短跑速度飛奔過去。
「你是今天新搬來的嗎?我叫蘿拉,就住在隔壁!你叫什么名字?你喜歡——」
他看了我一眼,別過臉。
「……你好煩。」
接著他轉身進屋了。
我愣在原地,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在門后,腦子里嗡嗡作響。
正常人這時應該會覺得這人沒禮貌,大概有點無語,應該翻個白眼就轉身回家。
但我沒有。
因為我注意到了他的耳朵。
紅紅的,從耳根一直蔓延到耳廓邊緣,在陽光下就像兩片剛出爐的蔓越莓餅干,像**熟透的小草莓,像——
好吧,我餓了。
但那不重要。
重要的是——
他害羞了。
他在害羞!!
我站在他家門口,頂著亂糟糟的頭發,穿著印滿**人物的睡裙,像個傻瓜一樣笑出了聲。
上帝!!
他……他好可愛!!
2
后來開學,他出現在我的教室里。
史密斯女士在講臺前介紹新同學,我用手撐著臉,眼睛
小說簡介
小說《暗戀對象明明超級喜歡我,卻太過傲嬌怎么辦!》一經上線便受到了廣大網友的關注,是“之沫”大大的傾心之作,小說以主人公史密斯上帝之間的感情糾葛為主線,精選內容:我暗戀斯科特.格林整整八年。從八年前他搬來隔壁,紅著耳根別過臉,對我說「……你好煩」開始。是的,我就是這么沒出息。所有人都覺得他是塊會移動的高冷冰山。但我知道他真實的樣子。一個傲嬌、別扭、嘴硬、明明在乎得要命卻偏要裝作不耐煩的笨蛋。我知道他也喜歡我。我就是知道。問題是,這個混蛋就是不肯說。1斯科特.格林搬來隔壁那天是九月初,新澤西的夏季剛過完最后一個周末。我穿著印了泡泡瑪特的睡裙,頭發凌亂,出門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