黏在他身上完全移不開。
斯科特.格林站在那兒,面無表情,渾身上下寫滿了高冷,神秘,生人勿近。
全班女同學都看呆了。
我能聽見她們倒吸涼氣的聲音。
我能感受到那種集體愣住的空氣凝固。
我不怪她們。
因為他真的太好看了。
金色卷發軟軟地搭在額前,淡藍色眼睛像結了一層薄冰,五官精致得像是上帝熬夜加班親手刻出來的。
假如他這時候忽然笑一下,我發誓能讓學校的啦啦隊集體**。
但他完全不笑。
他就那么冷漠地站著,嘴唇抿成一條線,視線落在教室后面的某個點。
史密斯女士讓他打個招呼,他就搖了搖頭,一個字都沒說。
酷成這樣,我覺得他下一秒就該掏墨鏡戴上了。
放學之后,我鼓起勇氣追了上去。
「嘿!」
他停下腳步,轉過頭。
我跑到他面前,扶著膝蓋喘了兩口氣:「好巧好巧好巧!!又見面了!!我們竟然在一個班!!」
他看了我一眼。
「要不要一起回家?」我努力讓聲音聽起來不要太激動,「嗯……我們是鄰居,你還記得我嗎?我是蘿拉!就是前幾天穿睡裙的那個!」
他別過臉。
「……你好煩。」
這是他第二次對我說出這句話。
但這一次,他站在原地,沒有轉身離開。
我內心那只不存在的尾巴,你知道的,就是那種一開心就會搖起來的東西,簡直要甩上天了,根本停不下來。
老天!!!
他沒有拒絕我!!!
他沒有走掉!!!
我忍不住走上前,再湊近一點,雙手包住他垂搭下來的手,眼睛里全是激動的小星星:「那、那從現在起,我可以做你的朋友嗎?」
他看著我,渾身僵硬,耳朵又紅了。
最后他移開視線,盯著走廊盡頭的飲水機,像在自言自語:
「……隨便你。」
3
所有人都覺得斯科特.格林是高冷冰山。
學校橄欖球隊的四分衛,長得帥,身材好,神秘,沒有戀愛**。標準的青春校園劇男主配置。
但我知道他真實的樣子。
一個傲嬌、別扭、嘴硬、明明在乎得要命卻偏要裝作不耐煩的笨蛋。
我們是鄰居,一起長大,一起上學放學,一起窩在我家或他家的沙發上追Stranger
精彩片段
小說《暗戀對象明明超級喜歡我,卻太過傲嬌怎么辦!》一經上線便受到了廣大網友的關注,是“之沫”大大的傾心之作,小說以主人公史密斯上帝之間的感情糾葛為主線,精選內容:我暗戀斯科特.格林整整八年。從八年前他搬來隔壁,紅著耳根別過臉,對我說「……你好煩」開始。是的,我就是這么沒出息。所有人都覺得他是塊會移動的高冷冰山。但我知道他真實的樣子。一個傲嬌、別扭、嘴硬、明明在乎得要命卻偏要裝作不耐煩的笨蛋。我知道他也喜歡我。我就是知道。問題是,這個混蛋就是不肯說。1斯科特.格林搬來隔壁那天是九月初,新澤西的夏季剛過完最后一個周末。我穿著印了泡泡瑪特的睡裙,頭發凌亂,出門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