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吧。
她傻乎乎地問,為什么是我?
他說,因為你讓我覺得安心。
那時候她不懂,現在她懂了——安心是因為不在意,因為不會患得患失,因為隨時可以抽身離開。
戀愛兩年,她大學畢業那天,他求婚了。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鋪滿了整個禮堂,所有人都在羨慕她,說她是現實版的灰姑娘。
她也是這么以為的。
婚禮那天,她穿著潔白的婚紗,挽著他的手臂,在親朋好友的祝福聲中,以為自己抓住了全世界。
可她不知道,那個她以為的全世界,在婚禮結束的那天晚上,就變了。
那天晚上,賓客散盡,她一個人在婚房里等著他,等了很久很久。凌晨三點,他回來了,滿身酒氣,臉色陰沉得可怕。
她小心翼翼地問他怎么了,他看著她,眼神冰冷得像在看一個陌生人。
他說:“沈眠,我娶你,是因為我欠你一條命。”
她愣住了。
他說:“七年前,有一場車禍,你知道嗎?”
她的心猛地收緊。
他說:“那場車禍里,有一個人為了救我,替我擋了一下,受了重傷。后來她消失了,我找了她七年,沒找到。直到你在圖書館把水灑在我身上,我看見你手腕上的疤——和那個救我的人,一模一樣。”
沈眠下意識地把手腕縮進袖子里。
那塊疤,是她十歲那年摔跤摔的,根本不是他說的什么車禍。
她想解釋,可他不聽。
他說:“我知道你不記得了,那天你也受了傷,可能失憶了。沒關系,我會讓你想起來的。我娶你,就是要對你好,替她補償你,照顧你一輩子。”
沈眠張了張嘴,說不出話來。
她突然明白了,他找的、他愛的、他娶的,從來都不是她。
是另一個人。
一個他想象出來的、救過他命的、消失了七年的白月光。
而她,只是一個替身。
一個他自己都沒意識到、把她的傷疤錯認成那個人的替身。
新婚之夜,她一個人坐在婚床上,從天黑坐到天亮。
她沒有解釋。
因為她知道,解釋了也沒用。
他已經認定了那個故事,認定了她是那個人,任何反駁都只是“失憶”的表現。
那天晚上,她做了一個決定——既然他找了她七年,既然他是因為這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