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系月老:開局給詭異發對象
第1章:血色規則與地板上的畫
我江辰,前民政局公務員。
,我可能要失業了——是被辭退,而是這個界,像再需要結婚登記了。
冰冷、粘稠的觸感從腳底來,那是水,而是尚未完凝固的、飽和度的“油”。
油的來源,是我室友李。
前,他還活生生地睡我鋪,打呼,夢囈,紅著臉跟我享他喜歡了隔壁隊伍的個孩,那個孩他的眼,像也有光。
前,也是這個房間,西面原本斑駁的墻壁,毫征兆地滲出了鮮血。
是流淌,是像有生命樣,行勾勒出行行扭曲、猙獰的文字,終凝固法抹除的詭異生存守則。
守則多,只有條,用詞簡潔,卻透著徹骨的寒意:、止喧嘩。
二、間請保持臥,論聽到何聲音。
、絕對,止,愛。
違者,抹。
當,我和李著條,臉都很難。
這個朝保夕、死亡如隨形的鬼地方,恐懼和孤獨被限,與之間本能地想要靠近,汲取絲溫暖。
這條規則,簡首是掐滅了后點光。
但我們還是太年輕,或者說,太低估了“規則”的力量。
昨傍晚,我到李和那個孩角落低聲說話,他們甚至沒敢牽,只是互相了眼,那眼的西,藏住。
今早醒來,李就了。
他的空空如也。
取而之的,是宿舍冰冷的水泥地正央,多了幅“畫”。
幅用他身……或者說,用他存過的切,“畫”的像。
畫布是地板,顏料是他的血、骨骼、甚至表。
筆觸猙獰狂,卻異常鮮活、濃烈,仿佛將生命后那刻所有的感都凝固了進去。
畫的李,面容扭曲,眼卻透著種致的狂熱與……?
他就那樣被恒地定格了地板,為了件怪誕的“藝術品”。
宿舍還活著另兩個,此刻正蜷縮角落,臉慘,渾身發,連都敢多那幅“畫”眼。
空氣彌漫著鐵銹味和種難以言喻的、類似松節油的氣味,混合著絕望,幾乎讓窒息。
而我,江辰,站宿舍門,胃也江倒,但種源于過去業的本能,卻讓我迫己冷靜來,死死地盯住了那幅畫,以及墻壁那條血淋淋的規則。
恐懼過后,是析。
絕對,止,愛。
定義是什么?
什么樣的行為算“愛”?
動?
對?
交談?
還是……更進步的親密接觸?
規則沒有明說。
它只是粗暴地止了個概念。
我的腦始飛速運轉,像過去民政局窗工作,面對那些復雜而苛刻的條文規定樣,逐字逐句地摳字眼。
“愛……”我低聲咀嚼著這兩個字,目光掃過地李那凝固著與恐懼的臉,又緩緩抬起,望向窗那片恒灰蒙、被詭異低語充斥的空。
“……只是種感狀態,種行為傾向。”
我深氣,那混合著血腥與油味的空氣刺痛了我的肺,卻讓我的思維更加清晰。
“《居民婚姻登記條例》章二條明確寫道:婚姻是男方基于愿形的家庭關系。”
我的指意識地褲縫輕輕敲擊,這是我思考條文漏洞的習慣動作。
“感,法止,法量化,更法作為判罰的唯依據。
但關系可以。
契約可以。”
個瘋狂、膽,甚至有些褻瀆的想法,如同暗劃過的閃,驟然照亮了我的腦。
墻的規則止的是“愛”這種穩定、法界定的感。
但它……沒有止婚姻。
沒有止基于生存互助前的,合法的,受契約保護的配偶關系。
我著滿界規則瑟瑟發、卻又因孤獨和恐懼而本能地想要靠近的孤男怨,個前所未有的計劃,個瘋狂的業癖,受控地涌頭。
既然準談說愛……那我幫他們“合法”地談,幫他們建立受“規則”保護的“家庭”關系,總行吧?
我的目光越過地李的“畫像”,向窗那些綽綽、絕望掙扎的身,眼點點變得堅定,甚至帶了絲近乎荒誕的使命感。
“或許,”我輕聲語,聲音低得只有己能聽見,“這,我這份前民政局公務員的工作,才剛剛始。”
,我可能要失業了——是被辭退,而是這個界,像再需要結婚登記了。
冰冷、粘稠的觸感從腳底來,那是水,而是尚未完凝固的、飽和度的“油”。
油的來源,是我室友李。
前,他還活生生地睡我鋪,打呼,夢囈,紅著臉跟我享他喜歡了隔壁隊伍的個孩,那個孩他的眼,像也有光。
前,也是這個房間,西面原本斑駁的墻壁,毫征兆地滲出了鮮血。
是流淌,是像有生命樣,行勾勒出行行扭曲、猙獰的文字,終凝固法抹除的詭異生存守則。
守則多,只有條,用詞簡潔,卻透著徹骨的寒意:、止喧嘩。
二、間請保持臥,論聽到何聲音。
、絕對,止,愛。
違者,抹。
當,我和李著條,臉都很難。
這個朝保夕、死亡如隨形的鬼地方,恐懼和孤獨被限,與之間本能地想要靠近,汲取絲溫暖。
這條規則,簡首是掐滅了后點光。
但我們還是太年輕,或者說,太低估了“規則”的力量。
昨傍晚,我到李和那個孩角落低聲說話,他們甚至沒敢牽,只是互相了眼,那眼的西,藏住。
今早醒來,李就了。
他的空空如也。
取而之的,是宿舍冰冷的水泥地正央,多了幅“畫”。
幅用他身……或者說,用他存過的切,“畫”的像。
畫布是地板,顏料是他的血、骨骼、甚至表。
筆觸猙獰狂,卻異常鮮活、濃烈,仿佛將生命后那刻所有的感都凝固了進去。
畫的李,面容扭曲,眼卻透著種致的狂熱與……?
他就那樣被恒地定格了地板,為了件怪誕的“藝術品”。
宿舍還活著另兩個,此刻正蜷縮角落,臉慘,渾身發,連都敢多那幅“畫”眼。
空氣彌漫著鐵銹味和種難以言喻的、類似松節油的氣味,混合著絕望,幾乎讓窒息。
而我,江辰,站宿舍門,胃也江倒,但種源于過去業的本能,卻讓我迫己冷靜來,死死地盯住了那幅畫,以及墻壁那條血淋淋的規則。
恐懼過后,是析。
絕對,止,愛。
定義是什么?
什么樣的行為算“愛”?
動?
對?
交談?
還是……更進步的親密接觸?
規則沒有明說。
它只是粗暴地止了個概念。
我的腦始飛速運轉,像過去民政局窗工作,面對那些復雜而苛刻的條文規定樣,逐字逐句地摳字眼。
“愛……”我低聲咀嚼著這兩個字,目光掃過地李那凝固著與恐懼的臉,又緩緩抬起,望向窗那片恒灰蒙、被詭異低語充斥的空。
“……只是種感狀態,種行為傾向。”
我深氣,那混合著血腥與油味的空氣刺痛了我的肺,卻讓我的思維更加清晰。
“《居民婚姻登記條例》章二條明確寫道:婚姻是男方基于愿形的家庭關系。”
我的指意識地褲縫輕輕敲擊,這是我思考條文漏洞的習慣動作。
“感,法止,法量化,更法作為判罰的唯依據。
但關系可以。
契約可以。”
個瘋狂、膽,甚至有些褻瀆的想法,如同暗劃過的閃,驟然照亮了我的腦。
墻的規則止的是“愛”這種穩定、法界定的感。
但它……沒有止婚姻。
沒有止基于生存互助前的,合法的,受契約保護的配偶關系。
我著滿界規則瑟瑟發、卻又因孤獨和恐懼而本能地想要靠近的孤男怨,個前所未有的計劃,個瘋狂的業癖,受控地涌頭。
既然準談說愛……那我幫他們“合法”地談,幫他們建立受“規則”保護的“家庭”關系,總行吧?
我的目光越過地李的“畫像”,向窗那些綽綽、絕望掙扎的身,眼點點變得堅定,甚至帶了絲近乎荒誕的使命感。
“或許,”我輕聲語,聲音低得只有己能聽見,“這,我這份前民政局公務員的工作,才剛剛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