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當大女主
第1章
前,媽媽讓我當「主」——
被霸凌要己打回去,抑郁了許藥,考落榜就逼我借貸創業。
后我為還債,猝死街頭。
重生后,我悟了:
去他的主,我要綠茶,用所有保護己!
「割腕賣慘的也配當我兒?」
媽媽踩著跟鞋,踢病房門,領著凌寧走進來。
「主被霸凌了要己打回去,凌靜,你是丟盡了我的臉!」
她們頭,居然憑空冒出了「主」的標簽。
著記憶那兩張可惡又悉的臉,我想起來了:
媽媽剛剛收養了霸凌我的?
我重生了?
「媽……我沒死嗎?」
凌寧瞬間了:
「就是剪了你幾根頭發,至于尋死覓活嗎?」
媽媽點點頭,恨鐵鋼地著我:
「孩子之間打打鬧鬧很正常,就你嬌氣,割腕嚇唬誰呢?
「連比你的妹妹都打過,我還如收養她!」
著媽媽喋喋休的嘴,我忍住笑起來。
笑得身發顫,笑出了眼淚。
輩子也是這樣,凌寧欺負我,媽媽僅沒主持公道,還怪我沒用。
我想,廁所用折疊刀割了腕。
媽媽點沒疼,還覺得丟。
傷養后,我實打過凌寧,得了抑郁癥,績落丈。
媽媽扔了抗抑郁藥,說主應該己扛過去。
考落榜后,媽媽又鼓勵我去借貸創業。
她說:「主哪怕學業失,也可以己創業當總裁。」
她甩給我疊仿包訂貨,讓我擺地攤賣包還債。
凌寧卻向城管舉報,害我血本歸,后累死還債的路。
我懂。
為什么明明是凌寧欺負我,媽媽卻說是我對?
為什么媽媽要我當主,我卻從沒有當主的爽感?
為什么我直聽媽媽的話,后卻落得那樣的場?
死后我懂了。
我們都是書的物,每個都被作者賦予了設標簽。
我著媽媽和凌寧頭的標簽。
很,去他的主。
這輩子,我只想當個綠茶,用盡切資源保己。
我笑著抹掉眼角的淚。
走,我抬就給了凌寧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