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片段
的!”小說《暗戀一個人十年是一種什么體驗?》,大神“討厭冰西瓜”將林澤熱門作為書中的主人公。全文主要講述了:我親手把她送進了別人的婚禮現場。謝邀。題主,男,30歲。暗戀她,從高一開始,到她結婚那天,剛好十年。我不是什么小說男主,甚至不能稱得上“好人”。我只是一個從來不敢越雷池一步的懦夫——她的“最好朋友”。1.我第一次見蘇簡,是在高一開學典禮的上午。操場正曬,陽光像是特意為她設下的光圈。她穿著校服——白色短袖、藍色百褶裙,頭發扎著低馬尾,坐在我前排的位置,轉過頭來時,笑了一下。“同學,你有筆嗎?”我那時...
我裝作意:“反正順路。”
其實那我家方向完相反,來回兩個。
她了湯,笑得別甜:“你。”
我沒說話。
那我回家的路,綠燈都覺得像發光發熱。
4.再后來,她有了個男朋友。
林澤,是隔壁班的學霸,籃球隊的。
瘦瘦,眼就是“青春疼痛文學”的男主角。
她告訴我,是家奶茶店。
“我和林澤起啦!”
她笑著咬著管,眼睛亮亮的,“你興吧?”
我笑了:“挺的。”
“的?
我還怕你覺得我變了,陪你復習了。”
她裝出副撒嬌的樣子,“過他的貼啊……我早飯,還記得我喜歡的說。”
我繼續笑著點頭,像是她值得依賴的“們”。
她知道我那晚回家,坐臺吹了兩個的風,直刪又直撤回那句:“我喜歡你。”
5.林澤了她生活的常駐角。
他們每周學后起去奶茶,她變得喜歡檸檬味的茶,說是“林澤說這個有助消化”。
她再找我借歷史筆記。
而是拉著林澤坐場角落,靠他肩膀練習冊。
她依舊跟我說話,依舊笑著拍我肩膀:“走了,去食堂!”
但有候她也回頭找找:“你到林澤了嗎?”
我從沒討厭過林澤。
他確實是個。
溫柔、細、有耐。
跟她說話彎腰,認聽她說哪道題,陪她起去圖書館排隊借《紅樓夢》。
像我以前樣。
我甚至能討厭他。
討厭他,像就意味著我承認己是個輸起的,是個角落的,是個連告都敢的懦夫。
那段間,我變得安靜得過。
我始習慣個回宿舍,個飯,個站走廊盡頭的窗邊發呆。
有候她還轉過頭來喊我:“誒你走太了——等等我!”
我就停腳步等她。
她跑過來后有點喘,把搭我肩膀:“近怎么那么冷淡,是是學習太辛苦啦?”
我裝作笑了:“嗯,挺累的。”
其實我也知道我是累什么。
概是累了繼續裝作意,也累了繼續意。
6.直到有,她哭了。
是教學樓后面那條巷,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