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酒漬:我看著他長大
那些見不得光的感情,最后都怎樣了?
——題記
我第一次覺得易禮好看,是他六歲那年。
大年初二,我媽帶我去親戚家拜年。一進門就看見客廳角落里坐著個小男孩,穿了件紅色的棉襖,領口綴著一圈白絨絨的毛,襯得那張小臉白得近乎透明。他誰也不理,一個人坐在那兒擺弄一盒積木,睫毛垂下來又長又翹,像兩把小扇子。
我那時候十三歲,正是對“好看”這個詞剛有概念的年紀。我拽了拽我**衣角,小聲說:“那個小孩長得真好看。”
我媽順著我的目光看過去,笑了:“那是你三姨婆家的外孫,叫易禮。按輩分你得叫你姐,他得叫你姐。”她頓了頓,補了一句,“你小時候還抱過他呢,記不記得?”
我當然不記得。一個六歲的小孩,和我差了整整七歲,在我眼里就是個長得好看了點的小屁孩。那天我吃了不少糖,他玩他的積木,我嗑我的瓜子,統(tǒng)共沒說上三句話。
后來去三姨婆家的次數多了,偶爾也會碰見易禮。他漸漸長大,從六歲到十歲,從十歲到十五歲,五官像被一只精細的手慢慢雕琢,越來越出挑。但我始終沒有跟他熟絡起來,一是年齡差擺在那兒,二是我那幾年在外地上學,回來的次數屈指可數。
真正和易禮熟悉起來,是我二十七歲那年。
那時候我已經在上海工作了三年,做廣告策劃,在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里當著不大不小的經理。工作不輕松,但勝在自由度高,收入也還過得去。我租了一套一居室的公寓,養(yǎng)了一只不黏人的貓,周末偶爾約朋友吃飯喝酒,日子過得說不上多精彩,但也不算差。
唯一算得上毛病的,大概是我愛喝酒。
不是酗酒。是喜歡那種微醺的感覺,喜歡三五好友圍坐一桌,啤酒也好,白酒也罷,紅酒也行,杯子碰在一起的清脆聲響,總能讓我覺得這兵荒馬亂的人間還算有點意思。
那年的國慶長假,我回了老家。三姨婆過七十大壽,擺了好幾桌酒席。我在長輩桌上坐了沒一會兒,就被我媽推著去給各桌敬酒。進到年輕人那桌的時候,我看見了一個人坐在角落里的人。
他穿著一件黑色的薄毛衣,袖子卷到小臂,露出一截線條
——題記
我第一次覺得易禮好看,是他六歲那年。
大年初二,我媽帶我去親戚家拜年。一進門就看見客廳角落里坐著個小男孩,穿了件紅色的棉襖,領口綴著一圈白絨絨的毛,襯得那張小臉白得近乎透明。他誰也不理,一個人坐在那兒擺弄一盒積木,睫毛垂下來又長又翹,像兩把小扇子。
我那時候十三歲,正是對“好看”這個詞剛有概念的年紀。我拽了拽我**衣角,小聲說:“那個小孩長得真好看。”
我媽順著我的目光看過去,笑了:“那是你三姨婆家的外孫,叫易禮。按輩分你得叫你姐,他得叫你姐。”她頓了頓,補了一句,“你小時候還抱過他呢,記不記得?”
我當然不記得。一個六歲的小孩,和我差了整整七歲,在我眼里就是個長得好看了點的小屁孩。那天我吃了不少糖,他玩他的積木,我嗑我的瓜子,統(tǒng)共沒說上三句話。
后來去三姨婆家的次數多了,偶爾也會碰見易禮。他漸漸長大,從六歲到十歲,從十歲到十五歲,五官像被一只精細的手慢慢雕琢,越來越出挑。但我始終沒有跟他熟絡起來,一是年齡差擺在那兒,二是我那幾年在外地上學,回來的次數屈指可數。
真正和易禮熟悉起來,是我二十七歲那年。
那時候我已經在上海工作了三年,做廣告策劃,在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里當著不大不小的經理。工作不輕松,但勝在自由度高,收入也還過得去。我租了一套一居室的公寓,養(yǎng)了一只不黏人的貓,周末偶爾約朋友吃飯喝酒,日子過得說不上多精彩,但也不算差。
唯一算得上毛病的,大概是我愛喝酒。
不是酗酒。是喜歡那種微醺的感覺,喜歡三五好友圍坐一桌,啤酒也好,白酒也罷,紅酒也行,杯子碰在一起的清脆聲響,總能讓我覺得這兵荒馬亂的人間還算有點意思。
那年的國慶長假,我回了老家。三姨婆過七十大壽,擺了好幾桌酒席。我在長輩桌上坐了沒一會兒,就被我媽推著去給各桌敬酒。進到年輕人那桌的時候,我看見了一個人坐在角落里的人。
他穿著一件黑色的薄毛衣,袖子卷到小臂,露出一截線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