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以法為劍:破騙婚奪子局
其次,人脈和靠山。
原主遠在這座陌生城市,無親無故,沒有朋友,沒有熟人,沒有任何人能幫襯她。娘家父母年紀大,思想傳統,性格懦弱,不懂法律,不懂**,除了心疼哭鬧,根本幫不**何忙,甚至還會勸原主忍一忍、算了吧、別得罪人,只會拖后腿。
唯一能靠的,只有我自己。
第三,證據鏈條。
陳強一審能贏,靠的不是有理,而是原主不懂法、沒證據、沒律師、精神崩潰不上心,全程被動應訴,任由法官只看表面材料,被陳強單方面說辭誤導,才判出了不公的結果。
但我清楚,一審判決漏洞百出,瑕疵巨大,只要證據補齊,上訴必翻案。
我一條條在心里羅列關鍵核心證據,條理清晰,邏輯縝密:
第一,聊天記錄。陳強當初哄騙原主辭職、承諾領證、畫餅養她、誘導她轉賬二十萬給公公買車的所有微信聊天記錄,原主心軟不舍得刪,全都完好保存在手機里。這是核心騙婚、欺詐、威逼利誘的鐵證,直接能錘死陳強從頭到尾的蓄意算計。
第二,轉賬流水。二十萬買車的轉賬記錄,六萬彩禮日常花銷的支付記錄,孕期產檢、生活開支、購買母嬰用品的所有消費憑證,全部都在***和支付軟件明細里。清清楚楚證明彩禮早已共同花光,證明原主大額出資補貼陳家,根本不存在需要返還彩禮一說。
第三,酒席佐證。兩人舉辦婚宴酒席的照片、視頻、親友見證,足以證明陳強對外宣稱已婚,對內故意不領證,蓄意**同居、****,屬于典型的婚戀欺詐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