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雙生:和丞相嫡女互換后,我殺瘋
外賣與祠堂------------------------------------------,指尖在屏幕上劃來劃去,沉默了足足十分鐘。,才總算搞明白這個叫“外賣”的東西怎么用。周小滿的手機里裝了三個外***,黃袋鼠、藍蜂鳥,還有個綠葉子標的賣生鮮。隨便點開一個,滿屏都是油光锃亮的圖片:紅油火鍋咕嘟咕嘟冒著泡,烤串在炭火上滋滋作響,炸雞炸得金黃酥脆,看得人眼花繚亂——比丞相府年夜飯的排場還熱鬧。,原來全是從這里來的。,沈清辭最終選了一碗皮蛋瘦肉粥,十二塊錢,配送費三塊,預計半小時到。付款時突然彈出個紅色彈窗,刺得人眼睛疼:“您的訂單已超過日常消費額度,是否確認支付?”。,連點一碗十二塊錢的粥,都要被軟件提醒“你花多了”。,毫不猶豫點了確認。,敲門聲準時響起。她打開門,穿黃衣服的小哥把塑料袋塞到她手里,丟下一句“祝您用餐愉快”,轉身就跑,快得像身后有狗在追。塑料袋里的一次性餐盒還溫著,打開蓋子,熱氣“呼”地一下撲在臉上,皮蛋和瘦肉切得細碎,粥熬得米粒都開了花,上面撒著翠綠的蔥花和金黃的脆片。,拿起塑料勺子,舀了一勺吹涼,小心翼翼送進嘴里。,皮蛋有種奇特的醇香,瘦肉燉得軟爛,粥底綿密順滑。她一口接一口地吃著,吃到一半,勺子忽然停在半空。。。是她忽然反應過來,在丞相府活了十八年,她吃過一百零八道工序的佛跳墻,喝過煨了三天三夜的金絲燕窩,嘗過御賜的貢品糕點。可沒有一頓飯,是她自己想吃的。、什么時候吃、坐在哪里吃、和誰一起吃,從來都是別人安排好的。她不過是個精致的提線木偶,按著別人寫好的劇本,演好“丞相嫡女”這個角色。,是她人生中第一次,完完全全由自己決定,放進嘴里的東西。,連碗底的蔥花都挑得一粒不剩。
她拿出手機,對著空碗拍了張照。不是深夜里對著亂糟糟的桌面,不是孤零零一個人,是清晨的陽光灑在干凈的桌子上,碗邊還冒著淡淡的熱氣。
照片存進相冊,她想寫點什么。周小滿以前的配文都很短,“今天加了個蛋酸辣粉活著”。沈清辭用指腹在屏幕上慢慢戳著,簡體字她認不全,可這具身體的肌肉記憶,居然幫她補全了筆畫。
“第一頓。為自己吃的。”
點下發送的瞬間,手機屏幕暗了下去。窗外的太陽已經升得很高,照在窗臺上那盆綠蘿上,葉片上的水珠滾來滾去,亮得像碎銀子。
一個時辰后,大梁朝,沈府清辭院。
周小滿跪在書案前,看著面前一沓雪白的宣紙和攤開的《女誡》,手指捏著毛筆桿,捏得指節發白,真想把這破筆撅成兩截。
半個時辰前,她剛從正院逃回來,膝蓋還在隱隱作痛,王嬤嬤就又上門了。這次沒傳話,直接抱來一摞宣紙和一本泛黃的《女誡》,封皮上的字工工整整,邊角都被翻得起了毛。
“夫人吩咐,大小姐既然知錯了,就把《女誡》抄十遍。明日辰時,老奴來取。”
十遍。
周小滿翻開第一頁,密密麻麻的繁體字像一窩亂爬的螞蟻,她連蒙帶猜能認出七成。更要命的是這毛筆——她在現代連鋼筆字都寫得跟雞刨似的,現在讓她用軟塌塌的毛筆抄十遍古文,還不如直接讓她再去祠堂跪四個時辰。
春杏已經磨好了墨,把蘸飽墨汁的毛筆遞到她手里,眼睛亮晶晶的,滿是期待。
周小滿硬著頭皮接過,在腦子里瘋狂喊沈清辭:“救命啊大小姐!我根本不會寫毛筆字!寫出來能把人嚇死!”
沈清辭的聲音慢悠悠飄過來,帶著點剛喝完粥的慵懶,聽著格外氣人:“慌什么。我教你。食指和中指勾住筆桿,無名指抵在后面,拇指壓住。手腕懸空,別貼桌子。”
周小滿照做,可那筆桿在她手里活像條滑溜溜的泥鰍,怎么握都不穩。
“然后呢?”
“寫。”
深吸一口氣,周小滿落筆。第一個字是“卑”——《女誡》開篇“卑弱第一”的頭一個字。她寫得像只被踩扁的蜘蛛,墨跡洇開一**,那一豎歪得能拐到隔壁院子去。
春杏在旁邊看著,嘴角抽了抽,趕緊低下頭,假裝整理硯臺。
周小滿寫了十個字,廢了五張紙。每廢一張,春杏就心疼地把紙疊好收起來,嘴里小聲嘟囔:“這是老爺從徽州帶回來的貢宣,一刀要二兩銀子呢……”
二兩銀子。
周小滿不知道二兩銀子具體值多少,但看春杏那肉疼的樣子,估摸著夠她在現代點一輩子皮蛋瘦肉粥。
寫到第十一張紙的時候,她忽然停住了。
不是寫不下去,是她突然反應過來一件事:王氏要的是“抄完十遍”,不是“寫一手好字”。毛筆慢,是因為要講究筆鋒、結構、運筆,可抄書而已,能認出來不就行了?
“沈清辭,你嫡母對字跡有要求嗎?”
“能看清就行。她看重的是規矩,不是書法。”
得了準話,周小滿眼睛一亮,立刻換了個握筆姿勢——像握鋼筆那樣,把筆桿斜靠在虎口,手指捏住筆桿下半截。
“嘶——你這握的什么筆?”沈清辭在腦子里倒吸一口涼氣,大概是活了十八年,從沒見過有人這么糟蹋毛筆。
周小滿沒理她,直接落筆。
不講究什么中鋒側鋒,不講究什么橫平豎直,能省的筆畫一律簡化,能連的筆一律連起來,就跟現代人用簽字筆寫字似的——快,清晰,能認出來,別的一概不管。
第一張抄完,居然只用了不到一炷香的時間。
第二張更快。
第三張的時候,她已經找到了節奏。蘸墨、落筆、收筆,手腕貼在桌面上省力氣,手指只需要控制方向。字確實丑,歪歪扭扭像一群排隊爬的螞蟻,可每一個字都清清楚楚,絕不含糊。
春杏在旁邊看傻了,手里的墨條都停了。
“大小姐……您這字……”
“怎么?不好看?”周小滿頭也不抬。
“不是不好看,是……”春杏湊過來,皺著眉看了半天,又松開,“說不上來。跟您以前的字差遠了,可怎么寫得這么快啊?往常您抄一張,得要一炷香呢,這才多大功夫,三張都完了!”
周小滿的筆尖頓了一下。
“以前抄得很慢?”
“慢極了。”春杏點頭,“您以前寫字最講究了,一筆一劃都要琢磨半天,夫人催得再急,您也不肯快一點,說‘字乃人之門面,寫壞了,丟的是沈家的臉’。”
周小滿低頭看著紙上那些歪歪扭扭的“卑弱”,心口像被什么東西輕輕撞了一下。
原來她連寫字都不能隨心所欲。怕寫壞了丟沈家的臉,怕嫡母責罵,怕庶妹抓把柄。她活了十八年,每一件事都做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可到頭來,還是落得個被罰跪祠堂的下場。
吸了吸鼻子,周小滿重新蘸飽墨汁。
字還是丑,可筆畫比剛才穩了許多。
“春杏,再磨點墨。今天咱們把這十遍全抄完。”
春杏愣了一下,隨即笑開了,挽起袖子使勁磨墨。墨條在硯臺上轉著圈,發出沙沙的聲響,像窗外的春雨。
寫到第七遍的時候,院門外傳來了腳步聲。
不是王嬤嬤,是沈清瑤。
她換了一身藕荷色的衣裙,鬢邊簪了一朵剛摘的梔子花,甜膩的香氣比人先飄進書房。身后的丫鬟手里提著個描金食盒,和昨天祠堂里那個一模一樣。
“姐姐這么用功呢?”沈清瑤站在門口,沒進來,目光先掃過書案上攤開的一沓宣紙,“母親罰的十遍《女誡》?姐姐抄到第幾遍了?”
周小滿頭也沒抬:“第七。”
沈清瑤的睫毛猛地跳了一下。
“第七遍?”她語氣里的驚訝藏都藏不住,“姐姐今日怎么這么快?往常抄一遍都要大半日,這才一個多時辰,就第七遍了?”
她快步走進來,拿起最上面那**抄完的紙。
臉上的笑容瞬間僵住了。
不是嘲諷,不是不屑,是一種周小滿從沒見過的神情——警惕,還有一絲不易察覺的慌亂。
沈清瑤把紙放回桌上,指尖輕輕點了點紙上那個歪歪扭扭的“卑”字。
“姐姐的字……怎么和以前不一樣了?”
周小滿終于抬起頭,直直看向她的眼睛。
“跪了一夜祠堂,手抖。寫不了以前那樣工整的了。”
四目相對,足足三秒。
沈清瑤先移開了視線,嘴角重新勾起那抹甜膩的笑,只是眼底沒了溫度。“姐姐辛苦了。妹妹燉了燕窩粥,給姐姐補補身子。”她把食盒放在桌角,轉身就走,裙擺掃過門檻,腳步比來時快了不止一點。
直到腳步聲徹底消失,春杏才小聲嘀咕:“二小姐今天怎么走得這么急?往常總要坐半天說閑話的。”
周小滿打開食盒,里面果然是一碗燕窩粥,和昨天祠堂里那碗一模一樣。
她把粥端出來,放在一邊,沒動。
腦子里,沈清辭的聲音冷了下來。
“她怕了。”
“怕什么?”
“怕你變。以前的沈清辭,說什么話、做什么事,都在她的預料之中。可現在的你,她摸不透了。”
周小滿拿起毛筆,蘸飽墨,落在第八遍的第一個字上。筆尖劃過宣紙,發出輕微的沙沙聲。
“那就讓她一直怕下去。”
春杏低著頭磨墨,偷偷抬眼瞄了一眼自家大小姐。晨光從窗欞里漏進來,在她側臉描出一圈柔和的金邊。
春杏忽然覺得,大小姐真的不一樣了。
不是長相變了,是眼神,是姿態。以前的大小姐,握筆的時候像握著一把尺子,端端正正,一絲不茍,連呼吸都帶著規矩。可現在的大小姐,握筆就像握筷子吃飯,隨便,自在,根本不在乎字好不好看,也不在乎別人怎么看。
春杏低下頭,繼續磨墨,嘴角偷偷彎了起來。
這樣的大小姐,真好。
她拿出手機,對著空碗拍了張照。不是深夜里對著亂糟糟的桌面,不是孤零零一個人,是清晨的陽光灑在干凈的桌子上,碗邊還冒著淡淡的熱氣。
照片存進相冊,她想寫點什么。周小滿以前的配文都很短,“今天加了個蛋酸辣粉活著”。沈清辭用指腹在屏幕上慢慢戳著,簡體字她認不全,可這具身體的肌肉記憶,居然幫她補全了筆畫。
“第一頓。為自己吃的。”
點下發送的瞬間,手機屏幕暗了下去。窗外的太陽已經升得很高,照在窗臺上那盆綠蘿上,葉片上的水珠滾來滾去,亮得像碎銀子。
一個時辰后,大梁朝,沈府清辭院。
周小滿跪在書案前,看著面前一沓雪白的宣紙和攤開的《女誡》,手指捏著毛筆桿,捏得指節發白,真想把這破筆撅成兩截。
半個時辰前,她剛從正院逃回來,膝蓋還在隱隱作痛,王嬤嬤就又上門了。這次沒傳話,直接抱來一摞宣紙和一本泛黃的《女誡》,封皮上的字工工整整,邊角都被翻得起了毛。
“夫人吩咐,大小姐既然知錯了,就把《女誡》抄十遍。明日辰時,老奴來取。”
十遍。
周小滿翻開第一頁,密密麻麻的繁體字像一窩亂爬的螞蟻,她連蒙帶猜能認出七成。更要命的是這毛筆——她在現代連鋼筆字都寫得跟雞刨似的,現在讓她用軟塌塌的毛筆抄十遍古文,還不如直接讓她再去祠堂跪四個時辰。
春杏已經磨好了墨,把蘸飽墨汁的毛筆遞到她手里,眼睛亮晶晶的,滿是期待。
周小滿硬著頭皮接過,在腦子里瘋狂喊沈清辭:“救命啊大小姐!我根本不會寫毛筆字!寫出來能把人嚇死!”
沈清辭的聲音慢悠悠飄過來,帶著點剛喝完粥的慵懶,聽著格外氣人:“慌什么。我教你。食指和中指勾住筆桿,無名指抵在后面,拇指壓住。手腕懸空,別貼桌子。”
周小滿照做,可那筆桿在她手里活像條滑溜溜的泥鰍,怎么握都不穩。
“然后呢?”
“寫。”
深吸一口氣,周小滿落筆。第一個字是“卑”——《女誡》開篇“卑弱第一”的頭一個字。她寫得像只被踩扁的蜘蛛,墨跡洇開一**,那一豎歪得能拐到隔壁院子去。
春杏在旁邊看著,嘴角抽了抽,趕緊低下頭,假裝整理硯臺。
周小滿寫了十個字,廢了五張紙。每廢一張,春杏就心疼地把紙疊好收起來,嘴里小聲嘟囔:“這是老爺從徽州帶回來的貢宣,一刀要二兩銀子呢……”
二兩銀子。
周小滿不知道二兩銀子具體值多少,但看春杏那肉疼的樣子,估摸著夠她在現代點一輩子皮蛋瘦肉粥。
寫到第十一張紙的時候,她忽然停住了。
不是寫不下去,是她突然反應過來一件事:王氏要的是“抄完十遍”,不是“寫一手好字”。毛筆慢,是因為要講究筆鋒、結構、運筆,可抄書而已,能認出來不就行了?
“沈清辭,你嫡母對字跡有要求嗎?”
“能看清就行。她看重的是規矩,不是書法。”
得了準話,周小滿眼睛一亮,立刻換了個握筆姿勢——像握鋼筆那樣,把筆桿斜靠在虎口,手指捏住筆桿下半截。
“嘶——你這握的什么筆?”沈清辭在腦子里倒吸一口涼氣,大概是活了十八年,從沒見過有人這么糟蹋毛筆。
周小滿沒理她,直接落筆。
不講究什么中鋒側鋒,不講究什么橫平豎直,能省的筆畫一律簡化,能連的筆一律連起來,就跟現代人用簽字筆寫字似的——快,清晰,能認出來,別的一概不管。
第一張抄完,居然只用了不到一炷香的時間。
第二張更快。
第三張的時候,她已經找到了節奏。蘸墨、落筆、收筆,手腕貼在桌面上省力氣,手指只需要控制方向。字確實丑,歪歪扭扭像一群排隊爬的螞蟻,可每一個字都清清楚楚,絕不含糊。
春杏在旁邊看傻了,手里的墨條都停了。
“大小姐……您這字……”
“怎么?不好看?”周小滿頭也不抬。
“不是不好看,是……”春杏湊過來,皺著眉看了半天,又松開,“說不上來。跟您以前的字差遠了,可怎么寫得這么快啊?往常您抄一張,得要一炷香呢,這才多大功夫,三張都完了!”
周小滿的筆尖頓了一下。
“以前抄得很慢?”
“慢極了。”春杏點頭,“您以前寫字最講究了,一筆一劃都要琢磨半天,夫人催得再急,您也不肯快一點,說‘字乃人之門面,寫壞了,丟的是沈家的臉’。”
周小滿低頭看著紙上那些歪歪扭扭的“卑弱”,心口像被什么東西輕輕撞了一下。
原來她連寫字都不能隨心所欲。怕寫壞了丟沈家的臉,怕嫡母責罵,怕庶妹抓把柄。她活了十八年,每一件事都做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可到頭來,還是落得個被罰跪祠堂的下場。
吸了吸鼻子,周小滿重新蘸飽墨汁。
字還是丑,可筆畫比剛才穩了許多。
“春杏,再磨點墨。今天咱們把這十遍全抄完。”
春杏愣了一下,隨即笑開了,挽起袖子使勁磨墨。墨條在硯臺上轉著圈,發出沙沙的聲響,像窗外的春雨。
寫到第七遍的時候,院門外傳來了腳步聲。
不是王嬤嬤,是沈清瑤。
她換了一身藕荷色的衣裙,鬢邊簪了一朵剛摘的梔子花,甜膩的香氣比人先飄進書房。身后的丫鬟手里提著個描金食盒,和昨天祠堂里那個一模一樣。
“姐姐這么用功呢?”沈清瑤站在門口,沒進來,目光先掃過書案上攤開的一沓宣紙,“母親罰的十遍《女誡》?姐姐抄到第幾遍了?”
周小滿頭也沒抬:“第七。”
沈清瑤的睫毛猛地跳了一下。
“第七遍?”她語氣里的驚訝藏都藏不住,“姐姐今日怎么這么快?往常抄一遍都要大半日,這才一個多時辰,就第七遍了?”
她快步走進來,拿起最上面那**抄完的紙。
臉上的笑容瞬間僵住了。
不是嘲諷,不是不屑,是一種周小滿從沒見過的神情——警惕,還有一絲不易察覺的慌亂。
沈清瑤把紙放回桌上,指尖輕輕點了點紙上那個歪歪扭扭的“卑”字。
“姐姐的字……怎么和以前不一樣了?”
周小滿終于抬起頭,直直看向她的眼睛。
“跪了一夜祠堂,手抖。寫不了以前那樣工整的了。”
四目相對,足足三秒。
沈清瑤先移開了視線,嘴角重新勾起那抹甜膩的笑,只是眼底沒了溫度。“姐姐辛苦了。妹妹燉了燕窩粥,給姐姐補補身子。”她把食盒放在桌角,轉身就走,裙擺掃過門檻,腳步比來時快了不止一點。
直到腳步聲徹底消失,春杏才小聲嘀咕:“二小姐今天怎么走得這么急?往常總要坐半天說閑話的。”
周小滿打開食盒,里面果然是一碗燕窩粥,和昨天祠堂里那碗一模一樣。
她把粥端出來,放在一邊,沒動。
腦子里,沈清辭的聲音冷了下來。
“她怕了。”
“怕什么?”
“怕你變。以前的沈清辭,說什么話、做什么事,都在她的預料之中。可現在的你,她摸不透了。”
周小滿拿起毛筆,蘸飽墨,落在第八遍的第一個字上。筆尖劃過宣紙,發出輕微的沙沙聲。
“那就讓她一直怕下去。”
春杏低著頭磨墨,偷偷抬眼瞄了一眼自家大小姐。晨光從窗欞里漏進來,在她側臉描出一圈柔和的金邊。
春杏忽然覺得,大小姐真的不一樣了。
不是長相變了,是眼神,是姿態。以前的大小姐,握筆的時候像握著一把尺子,端端正正,一絲不茍,連呼吸都帶著規矩。可現在的大小姐,握筆就像握筷子吃飯,隨便,自在,根本不在乎字好不好看,也不在乎別人怎么看。
春杏低下頭,繼續磨墨,嘴角偷偷彎了起來。
這樣的大小姐,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