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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秀
有些話,開了頭就難再止住。
我認識程野的時候,他還不是程總。
是個人人避之不及的乞兒。
沒爹沒媽,棲身的孤兒院也倒閉了,每天在村里討飯吃。
我看他可憐,時常給他送碗飯。
兩個沒爹沒**孩子,就這樣認識了。
正式把他養在家里,是程野替我出頭,把鄰居孩子腦袋砸了個窟窿。
外婆知道后,久久的摸著我的腦袋。
松口讓我把程野領回了家。
外婆說,從此我們便是彼此最親近的人,要互相護著、靠著。
程野聽了進去,也是這樣做的。
小時候,我坐在田埂上嗦老冰棍,他在地里老黃牛似的犁地。
長大一點,我坐在教室里聽課,他因為沒交學費站在走廊里被校長訓。
他對我好,我一直都知道。
我也知道,我不夠聰明。
所以高考那年,我撕了準考證。
趴在外婆膝頭吹了兩天電風扇。
外婆老了,家里的錢只能供一個人上大學。
我沖程野揚起了笑臉:“程野,你學習好,你去上大學,我賺錢供你!”
那年,程野跪在外婆面前,發誓他會想辦法賺錢的。
他也確實做到了。
大三那年,他把我接到了城里。
那時的他,野心勃勃,已經初露鋒芒。
可他依舊是我認識的程野,早上會兇巴巴的喊我起床吃早飯,自己穿著破洞的襪子也要給我買最好的衣服、給我送最好的一切。
那幾年,我們懵懂的在一起。
像家人似的依偎,也像戀人似的糾纏。
我們知曉彼此的一切,知道過去的艱辛、知道酒局的難堪,也知道深夜的崩潰。
我不夠聰明,不知道該怎么幫他,只能笨拙的像小時候一樣安慰他。
外婆發現我們關系時,沉默著讓我和程野斷了。
外婆說,我不夠聰明,和程野做兄妹更好。
她擔心我以后會受傷,與其最后鬧的難堪,不如一開始就劃清界限。
程野一言不發,在外婆門前跪了一夜。
“外婆,是秀秀把我撿了回來,也是秀秀讓我上了大學。”
“她對我的恩,我心里都記得。”
“您放心,我這輩子肯定對她好,否則天打雷劈!”
我和他跪在一起求外婆。
我信程野,信這個和我從小一起長大的男人。
外婆眸色里是我看不懂的復雜,干枯溫熱的手摸了摸我的臉。
輕輕一聲嘆氣,妥協了。
后來,房子越換越大,程野越來越忙。
我依舊不夠聰明,看不懂他帶回來的財務報表,看不懂他的商業版圖,也看不懂他什么時候變了心。
或許是我第一次把宋知許帶回了家,又或許是更早。
他們倆總是有說不完的話,談我看不懂的紅紅綠綠的股票線,也談程野下一步的規劃。
我總是搭不上話,安靜的蹲在一邊看種的小番茄。
不過我很歡喜,一個是不嫌棄我的朋友,一個是我從小的愛人。
沒有電視劇里的狗血,他們對我都很好。
我知道,程野很辛苦。
也知道,知許爸爸很厲害,能幫程野。
可慢慢的。
他們對彼此的親密,越過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