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大力女友:總裁大人輕輕哄
初中,隱藏的開始------------------------------------------,林小鹿上了初中。,初一五班。。她長高了不少,身材勻稱,臉蛋褪去了嬰兒肥,露出尖尖的下巴和一雙明亮的大眼睛。她的馬尾辮扎得高高的,走起路來一甩一甩的,帶著少女特有的朝氣。——恰恰相反,隨著身體的發育,她的力氣也在增長,就像一棵樹,樹干越粗壯,根系就越深。,十二歲的林小鹿已經比五歲的時候懂事多了。她明白了一個道理:在這個世界上,與眾不同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她把同學舉過頭頂,大家只是覺得“好玩厲害”。但到了初中,如果她再做出同樣的事,大家會覺得“可怕怪異”。。——從初中開始,把自己的怪力徹底隱藏起來。。開門的時候,要用最輕柔的力道,仿佛門把手是玻璃做的。和同學打鬧的時候,只能用手背輕輕碰一下,絕對不能伸手去抓。搬桌子搬椅子的時候,要裝作很費力的樣子,哪怕那東西對她來說輕得像一根羽毛。: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在外人面前展現出超常的力氣。,她守了整整七年——從初一到大學四年級畢業。,沒有一個人發現她的秘密。。。,后來成為她一生中最好的朋友——閨蜜。
她們的相識,是一場意外。
初一開學第一天,林小鹿走進教室,找到自己的座位——第三排靠窗,旁邊已經坐了一個女生。
那個女生留著齊耳短發,********,皮膚白得近乎透明,能看見太陽穴附近細細的青色血管。她正低頭看一本厚厚的書,封面上印著《福爾摩斯探案全集》。
林小鹿輕手輕腳地坐下來,把書包放進抽屜里。她轉頭看了一眼同桌手里的書,小聲說:“你看福爾摩斯?我也喜歡!”
短發女生抬起頭,一雙黑白分明的眼睛透過鏡片看向林小鹿,目光冷靜而銳利,像一個小號的偵探。
“哦?那你最喜歡哪個案子?”
“《巴斯克維爾的獵犬》!”林小鹿眼睛亮了起來。
短發女生嘴角微微翹起,露出一個淡淡的笑:“不錯,品味可以。我叫沈雨桐。”
“我叫林小鹿!”
兩個女生的友誼,就是從一本福爾摩斯開始的。
沈雨桐是一個極其聰明的人。她的聰明不是那種張揚的、炫耀式的聰明,而是一種沉靜的、觀察入微的聰明。她像一塊海綿,默默地吸收著周圍所有的信息,然后在腦子里進行分析和整理。
她也是第一個發現林小鹿秘密的人。
那是初二上學期的一個中午。
林小鹿和沈雨桐吃完午飯回到教室,發現教室后面的飲水機沒水了。一個空的水桶立在飲水機上,旁邊地上還放著兩桶滿滿的新水。
幾個男生圍在飲水機旁邊,你推我我推你,誰也不肯去換水。
“張偉,你去換!”
“憑什么我去?你個子高,你去!”
“我才不干呢,上次我換水閃了腰……”
林小鹿看不下去了。她走過去,彎腰拎起地上的一桶水——十九升的桶裝水,三十八斤——輕飄飄地提了起來,像提了一瓶礦泉水一樣輕松。
她單手把水桶倒過來,桶口對準飲水機的接口,“咔嗒”一聲,穩穩當當地放了上去。
整個動作行云流水,一氣呵成,用時不到十秒。
然后她拍了拍手,轉身走回座位,繼續看她的課外書。
教室里安靜了三秒。
“**……”張偉張大了嘴,“林小鹿,你力氣也太大了吧?”
林小鹿的身體僵了一下。她意識到自己犯了一個錯誤——在過去的兩年里,她一直小心翼翼地隱藏著,但剛才那一刻,她忘了。
她太“自然”了。
“沒有啦,”她趕緊掩飾,擠出一個笑容,“我就是……從小干家務比較多,力氣比一般女生大一點而已。”
“這叫大一點?”另一個男生趙鵬指著飲水機,“那桶水我搬著都費勁,你單手就拎起來了!”
“真的只是‘大一點’!”林小鹿的臉微微發紅,“我從小在農村長大,經常幫家里干活,所以……”
她編了一個“農村長大的孩子力氣大”的理由,糊弄了過去。男生們雖然覺得不可思議,但也沒有深究,嘻嘻哈哈地散了。
但沈雨桐沒有散。
她一直安靜地坐在座位上,看著這一切,眼睛里閃過一絲若有所思的光。
放學后,兩個女生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深秋的傍晚,路邊的銀杏樹落了一地金黃,腳踩上去沙沙作響。
沈雨桐忽然開口:“小鹿,你剛才換水的時候,用的是單手。”
“嗯?”
“十九升的桶裝水,標準重量是三十八斤。成年男性用單手拎起來都很吃力,大多數人需要用雙手抱。你用的是單手,而且——”
她停頓了一下,看著林小鹿的眼睛。
“你的手臂沒有發力時的肌肉緊繃感。你的姿態很放松。這說明三十八斤的重量對你來說,完全沒有負擔。”
林小鹿的腳步停住了。她轉過頭,看著沈雨桐。
夕陽的余暉照在沈雨桐的眼鏡片上,反射出橘紅色的光,讓人看不清她鏡片后面的眼神。
“你在說什么呀?”林小鹿干笑了一聲,“我就是力氣大一點而已……”
“小鹿。”沈雨桐打斷了她,聲音平靜而認真,“我不會告訴任何人。”
林小鹿的笑容凝固在臉上。
兩個人沉默地對視了幾秒。
風把銀杏葉吹起來,在空中打了個旋。
“……你怎么看出來的?”林小鹿的聲音低了下去,帶著一絲她自己都沒察覺的顫抖。
沈雨桐沒有立刻回答。她彎下腰,從地上撿起一片金黃的銀杏葉,遞到林小鹿面前。
“你拿著。”
林小鹿不明所以,伸手接過葉子。
“你現在手里拿著一片銀杏葉,”沈雨桐說,“但你的手指沒有捏碎它,甚至沒有留下任何折痕。對于一個單手能拎起三十八斤水桶的人來說,能做到這一點,說明你對自己力量的控制已經到了極其精細的程度。”
她頓了頓,看著林小鹿的眼睛,語氣里多了一絲溫度。
“這種控制力,不是天生的。是你一點一點練出來的。你花了很多年,吃了很多苦,才學會了怎么在這個世界里‘正常地’活著。”
林小鹿的眼眶突然就紅了。
她從來沒有對任何人說過這件事。從小到大,她把這份怪力當作一個羞恥的秘密,藏在心底最深的地方。她不敢告訴任何人,怕被別人當成怪物。她甚至自己都不愿意去想這件事,仿佛只要不去想,它就不存在。
但沈雨桐看穿了。
不是通過什么超能力,而是通過觀察、推理和一顆善于理解他人的心。
就像福爾摩斯一樣。
“雨桐……”林小鹿的聲音有些哽咽。
沈雨桐伸出手,握住了林小鹿的手。她的手很涼,手指細長,骨節分明,是一雙典型的“學霸的手”。
“小鹿,你聽我說,”沈雨桐的聲音平靜而堅定,“你不需要為這件事感到羞恥。力氣大不是缺點,更不是毛病。它只是你的一部分,就像我的近視眼一樣,是我的一部分。你不會因為我有近視眼就覺得我是怪胎,對吧?”
林小鹿搖了搖頭。
“那不就得了。”沈雨桐難得地笑了一下,笑容里帶著一絲調皮,“而且說實話,我覺得挺酷的。以后誰敢欺負我,我就說‘我閨蜜能單手把你舉過頭頂’,看誰還敢惹我。”
林小鹿“噗嗤”一聲笑了出來,眼淚也跟著掉了下來。
她用力地抱住了沈雨桐。
這一次,她依然沒有用力。
但從那一天起,林小鹿知道,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可以讓她不用再那么小心翼翼地隱藏自己。
那個人就是沈雨桐。
她們的友誼,像那棵銀杏樹一樣,在歲月的風霜中愈發堅韌。
她們的相識,是一場意外。
初一開學第一天,林小鹿走進教室,找到自己的座位——第三排靠窗,旁邊已經坐了一個女生。
那個女生留著齊耳短發,********,皮膚白得近乎透明,能看見太陽穴附近細細的青色血管。她正低頭看一本厚厚的書,封面上印著《福爾摩斯探案全集》。
林小鹿輕手輕腳地坐下來,把書包放進抽屜里。她轉頭看了一眼同桌手里的書,小聲說:“你看福爾摩斯?我也喜歡!”
短發女生抬起頭,一雙黑白分明的眼睛透過鏡片看向林小鹿,目光冷靜而銳利,像一個小號的偵探。
“哦?那你最喜歡哪個案子?”
“《巴斯克維爾的獵犬》!”林小鹿眼睛亮了起來。
短發女生嘴角微微翹起,露出一個淡淡的笑:“不錯,品味可以。我叫沈雨桐。”
“我叫林小鹿!”
兩個女生的友誼,就是從一本福爾摩斯開始的。
沈雨桐是一個極其聰明的人。她的聰明不是那種張揚的、炫耀式的聰明,而是一種沉靜的、觀察入微的聰明。她像一塊海綿,默默地吸收著周圍所有的信息,然后在腦子里進行分析和整理。
她也是第一個發現林小鹿秘密的人。
那是初二上學期的一個中午。
林小鹿和沈雨桐吃完午飯回到教室,發現教室后面的飲水機沒水了。一個空的水桶立在飲水機上,旁邊地上還放著兩桶滿滿的新水。
幾個男生圍在飲水機旁邊,你推我我推你,誰也不肯去換水。
“張偉,你去換!”
“憑什么我去?你個子高,你去!”
“我才不干呢,上次我換水閃了腰……”
林小鹿看不下去了。她走過去,彎腰拎起地上的一桶水——十九升的桶裝水,三十八斤——輕飄飄地提了起來,像提了一瓶礦泉水一樣輕松。
她單手把水桶倒過來,桶口對準飲水機的接口,“咔嗒”一聲,穩穩當當地放了上去。
整個動作行云流水,一氣呵成,用時不到十秒。
然后她拍了拍手,轉身走回座位,繼續看她的課外書。
教室里安靜了三秒。
“**……”張偉張大了嘴,“林小鹿,你力氣也太大了吧?”
林小鹿的身體僵了一下。她意識到自己犯了一個錯誤——在過去的兩年里,她一直小心翼翼地隱藏著,但剛才那一刻,她忘了。
她太“自然”了。
“沒有啦,”她趕緊掩飾,擠出一個笑容,“我就是……從小干家務比較多,力氣比一般女生大一點而已。”
“這叫大一點?”另一個男生趙鵬指著飲水機,“那桶水我搬著都費勁,你單手就拎起來了!”
“真的只是‘大一點’!”林小鹿的臉微微發紅,“我從小在農村長大,經常幫家里干活,所以……”
她編了一個“農村長大的孩子力氣大”的理由,糊弄了過去。男生們雖然覺得不可思議,但也沒有深究,嘻嘻哈哈地散了。
但沈雨桐沒有散。
她一直安靜地坐在座位上,看著這一切,眼睛里閃過一絲若有所思的光。
放學后,兩個女生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深秋的傍晚,路邊的銀杏樹落了一地金黃,腳踩上去沙沙作響。
沈雨桐忽然開口:“小鹿,你剛才換水的時候,用的是單手。”
“嗯?”
“十九升的桶裝水,標準重量是三十八斤。成年男性用單手拎起來都很吃力,大多數人需要用雙手抱。你用的是單手,而且——”
她停頓了一下,看著林小鹿的眼睛。
“你的手臂沒有發力時的肌肉緊繃感。你的姿態很放松。這說明三十八斤的重量對你來說,完全沒有負擔。”
林小鹿的腳步停住了。她轉過頭,看著沈雨桐。
夕陽的余暉照在沈雨桐的眼鏡片上,反射出橘紅色的光,讓人看不清她鏡片后面的眼神。
“你在說什么呀?”林小鹿干笑了一聲,“我就是力氣大一點而已……”
“小鹿。”沈雨桐打斷了她,聲音平靜而認真,“我不會告訴任何人。”
林小鹿的笑容凝固在臉上。
兩個人沉默地對視了幾秒。
風把銀杏葉吹起來,在空中打了個旋。
“……你怎么看出來的?”林小鹿的聲音低了下去,帶著一絲她自己都沒察覺的顫抖。
沈雨桐沒有立刻回答。她彎下腰,從地上撿起一片金黃的銀杏葉,遞到林小鹿面前。
“你拿著。”
林小鹿不明所以,伸手接過葉子。
“你現在手里拿著一片銀杏葉,”沈雨桐說,“但你的手指沒有捏碎它,甚至沒有留下任何折痕。對于一個單手能拎起三十八斤水桶的人來說,能做到這一點,說明你對自己力量的控制已經到了極其精細的程度。”
她頓了頓,看著林小鹿的眼睛,語氣里多了一絲溫度。
“這種控制力,不是天生的。是你一點一點練出來的。你花了很多年,吃了很多苦,才學會了怎么在這個世界里‘正常地’活著。”
林小鹿的眼眶突然就紅了。
她從來沒有對任何人說過這件事。從小到大,她把這份怪力當作一個羞恥的秘密,藏在心底最深的地方。她不敢告訴任何人,怕被別人當成怪物。她甚至自己都不愿意去想這件事,仿佛只要不去想,它就不存在。
但沈雨桐看穿了。
不是通過什么超能力,而是通過觀察、推理和一顆善于理解他人的心。
就像福爾摩斯一樣。
“雨桐……”林小鹿的聲音有些哽咽。
沈雨桐伸出手,握住了林小鹿的手。她的手很涼,手指細長,骨節分明,是一雙典型的“學霸的手”。
“小鹿,你聽我說,”沈雨桐的聲音平靜而堅定,“你不需要為這件事感到羞恥。力氣大不是缺點,更不是毛病。它只是你的一部分,就像我的近視眼一樣,是我的一部分。你不會因為我有近視眼就覺得我是怪胎,對吧?”
林小鹿搖了搖頭。
“那不就得了。”沈雨桐難得地笑了一下,笑容里帶著一絲調皮,“而且說實話,我覺得挺酷的。以后誰敢欺負我,我就說‘我閨蜜能單手把你舉過頭頂’,看誰還敢惹我。”
林小鹿“噗嗤”一聲笑了出來,眼淚也跟著掉了下來。
她用力地抱住了沈雨桐。
這一次,她依然沒有用力。
但從那一天起,林小鹿知道,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可以讓她不用再那么小心翼翼地隱藏自己。
那個人就是沈雨桐。
她們的友誼,像那棵銀杏樹一樣,在歲月的風霜中愈發堅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