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片段
都市小說《打臉超雄弟弟》是大神“鐘靈毓秀”的代表作,宋時薇李天明是書中的主角。精彩章節概述:1爸媽離婚后,超雄弟弟知道爸爸傍上了滬圈公主,他想成為紅三代,踹開我和媽媽,拉住爸爸的手:“爸爸,我要跟你走。”我扶起媽媽,安靜地站在媽媽身邊。上一世,弟弟偷看媽媽的日記,發現外婆是京圈頂級豪門的家主,他為了在京圈呼風喚雨,堅決要跟著他不喜歡的媽媽。他沒想到,媽媽沒有回歸豪門,白天當保潔,晚上賣烤腸,獨自撫養他。為了他上學方便,媽媽咬牙租了月租八千卻特別差的一居室,導致他不能頓頓吃肉。他心生怨懟。...
我哭著向躲宋薇身后的李明求助:“爸爸!、救我!我......”
李明我的恐懼,幫她說話:“瑜,媽媽說得對。你要聽話。為了爸爸,你也要從鱷魚嘴活來!”
我哭喊:“她是我的媽媽!”
宋薇彎腰,抬起我的臉:“李瑜,你想我對你有慈母之,你就得徹底忘記王玫。乖,過考核,你可以姓宋。”
我沒有回答,而是本能地、地咬住她腕。
李明著急地蹲,用力掰我的嘴:“李瑜!你這個崽子!松!”
宋薇從容迫:“李瑜,即使你咬破我的,鱷魚也鐘后出你身后。”
這句話,讓我明我還力扭轉命運。
我松她后,游到鐵籠前,忍著恐懼,努力觀察潛伏水的鱷魚,以及周境。
我須活來。
和鱷魚智勇,宋薇死了鱷魚,沒給我喘息的機,又把我關進狗籠,讓我生。
她對我的馴化,從未停止......
我長后,變得足夠優秀。
,她需要我撐場面,對我表如地溫柔。
但凡我發揮失常,沒到她的預期,她就變著法懲罰我、折磨我。
因此,即便我是界的“能才”,我的也是畸形的。
李瑾我,早晚有,我和宋薇同歸于盡。
既然我重生了,我當然要李瑾,讓他如愿去給宋薇當狗。
我要留媽媽身邊,治愈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