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婆婆逼我離婚讓位,我同意后她卻跪求我復婚
我起床去衛生間,踩到地板上一個信封,撿起來,拆開,里頭是三頁紙。
原告:方淑芬。
被告:我的名字。
事由:追償借款,金額一百八十萬元。
方淑芬,是婆婆的名字。
我在床邊坐了很久,最后翻出手機,找到七年前的一張轉賬截圖。
那是剛結婚不滿一年,陳凜公司****出了問題,婆婆說再撐一個月就能回血,但銀行那邊催得急。
我沒跟娘家商量,直接把外公留下來的那一百八十萬從娘家賬戶調了過去。
那筆錢,我簽了一張借款憑證。
當時陳凜說,等公司穩了就轉股權協議,以入股的方式把錢還我。
我信了。
我找了專做財務**的律師,約在下午見。
去之前,手機推送了一個本地賬號的視頻鏈接。
鏡頭里婆婆坐在小區門口的花壇邊,哭得上氣不接下氣,身邊站了七八個鄰居。
“我這個兒媳婦,借了我家一百八十萬,不認賬,還罵我老糊涂、說我記錯了——我哪里記錯了,****有憑證的,她就是要賴賬……”
視頻底下,評論已經有兩百多條了。
這種兒媳太惡心了。
一百八十萬,把人往死里坑。
良心叫狗吃了。
我把手機翻扣在桌上,提包去見律師。
談了將近兩個小時。
律師把借款憑證仔細看了幾遍,問我為什么當時沒走入股協議。
我說信任對方。
她沒評價,只是沉默了一下,把文件往桌上一放,說官司能打,但不好打。
回到出租屋,我撥了陳姐,問那個空掛在賬上的“技術顧問”身份查清楚了沒有。
陳姐說:“查到了。***實名是林蔚蔚她表哥,叫林建國。但這個人在咱們公司沒有任何社保記錄,項目檔案里也沒有他的名字,就是出現在工資條上的一個人。”
我把名字記下來,回頭問律師:財務虛設薪酬套現,走的是什么性質?
律師看了看我,說:“涉嫌資金侵占,情節嚴重的話,不只是民事**的范疇了。”
晚上,我回娘家。
父親坐在客廳的燈下,沒開電視,也沒說話。
母親從廚房出來,看見我,眼圈先紅了。
“那一百八十萬……是你外公攢了一輩子留下來的,當時說給我們防老用的……”
母親的聲音抖了一下,停住了。
父親坐在那里,鬢角的白頭發在燈光下很清楚。
喉嚨一哽,我哭了出來。
哭了大概兩三分鐘,我擦了臉,深吸一口氣。
“媽,這筆錢我來處理,你們不用動,好好吃藥睡覺,剩下的交給我。”
回到出租屋,我重新打開備忘錄,找到搬家那天拍的那張照片,把屏幕亮度調到最高,重新放大。
這次多推進了一檔。
文件抬頭,這次看清楚了。
四個字:股權處置意向。
協議日期,在我和陳凜**離婚手續的一個月之前。
我把這張圖片單獨發給律師,消息里只寫了一行字:“這份文件,你見過類似的嗎?”
律師很快回復。
“你從哪里得到的?”
我說:“偶然看到的,圖比較模糊,你能看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