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簡介
小說叫做《我撞柱三次后,太子悔瘋了》,是作者奔富的小說,主角為驚蟄太子。本書精彩片段:太子養了我十年,每夜我值守時他都留一盞燈,在我換崗時遞來溫熱的參湯。初次殺人后噩夢驚醒,他破例允許我睡在外間榻上,隔著屏風低聲說:“驚蟄,孤在。”我溺斃在這份越界的關心里,仗著主仆名分,十九歲那晚趁他慶功酒醉,偷吻了他沾著酒液的唇。那夜,他幾乎將我揉碎在東宮的書案上,朱筆滾落,批紅的墨染透了我夜行衣的袖口。可五更時分,他卻以“惑主亂心、暗衛失格”的罪名,親手挑斷我右手筋脈,將我發配邊疆充作軍妓。他...
精彩內容
太子養了我十年,每夜我值守時他都留一盞燈,在我換崗時遞來溫熱的參湯。
初次**后噩夢驚醒,他破例允許我睡在外間榻上,隔著屏風低聲說:“驚蟄,孤在。”
我溺斃在這份越界的關心里,仗著主仆名分,十九歲那晚趁他慶功酒醉,偷吻了他沾著酒液的唇。
那夜,他幾乎將我揉碎在東宮的書案上,朱筆滾落,批紅的墨染透了我夜行衣的袖口。
可五更時分,他卻以“惑主亂心、暗衛失格”的罪名,親手挑斷我右手筋脈,將我發配邊疆充作**。
他知道我最怕當眾受辱。
因為我娘就是被敵軍當眾**后自盡的。
知道我最重忠義。
因為他新得的謀士早已在軍中散布,說我以色侍人,早就是太子的榻上玩物。
可他還是這么做了。
因為要給他那位懷了龍嗣的民女,一個干干凈凈的太子妃之位。
軍營的醫官驗完我殘廢的右手,在我額頭烙下“妓”字。
烙印那日,他在轅門外朝我伸手:
“知道痛了?認錯,孤帶你回京。”
我揮開他戴著玉扳指的手,轉身走向那片骯臟的營帳。
我確實痛得渾身發抖。
當那道冰冷的聲音響起,說能回到過去,攔住娘親走向敵營的腳步時。
我立刻咬破嘴唇:“我答應。”
......
走進營帳第一眼,我就看見了太子的手諭。
“賜民女蘇氏良娣之位”的朱批懸在將領案頭,下方一行小字:
太子仁厚,子嗣為重